不得不面對 中共將出台「裸官」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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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2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中共當局面對官場貪腐成風、裸官遍地導致民怨四起,不得不出台相關管理辦法。1日,中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解密「反腐新規」,其中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目前,中國各地也相繼出台對「裸官」的監管辦法。

12月1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起草組成員李雪勤解密「反腐新規」,宣稱要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

此外,李雪勤還制定了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被俗稱為「裸官」,也就是說,中紀委將制定「裸官」任職崗位的管理辦法。

「裸官」數逾百萬

中國官場「裸官」現象嚴重已是不爭事實,但是究竟有多少「裸官」外界不得而知。不過,中國學者提出的一個數字還是讓外界感到驚訝。

據報導,最早公開提出中國「裸官」數字的是中國人大代表、中央黨校教授林喆。他曾表示,從1995年至2005年,中國共出現了118萬「裸官」。

中國社科院在2008年的《法治藍皮書》中指出,46.7%的公務人員認為他們的子女可以擁有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其中縣處級別以上的幹部超過50%。

香港《東方日報》文章觀察,據大陸官方早前的資料統計顯示,改革開放近30年間,大陸外逃貪官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多達5百億美元,人均至少捲走近1億元人民幣。

而中國央行——人民銀行早在2011年就破例地在官網刊發了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撰寫該報告的時間是2008年6月,當天央行公開之前,一直對外保密。

報告推測說,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中共十八大後,新班子高調聲言反貪腐,亦令大陸再掀貪官逃亡潮,有傳媒引述國家民航總局消息指,去年全年僅從北京機場海關出逃的處級以上官員已達354人,合共攜帶走逾3千億元人民幣。

2008年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的山西省國有企業大典商貿總經理宋建平以向瑞士企業出口焦炭,並把貨款留在當地的方式,向國外轉移了1798萬美元的資金。

不過,中國民間普遍認為,外逃貪官實際轉移到海外的腐敗資金遠遠超過人民銀行的估測值。 《第一財經日報》2011年曾援引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的數據報導說,僅1988年至2002年,資金外逃額就達到了1.5萬億元人民幣。

貪官外逃的方式

大陸反腐專家認為,為使不法財產得以增值,外逃貪官喜愛在海外投資房產,首選則是北美、澳洲、東南亞地區。

有人總結出官員「失蹤」、「外逃」的三種方式——「請假失聯」、「聽風失蹤」、「突然消失」。

貪官外逃從前幾年借出國考察名義「滯留不歸」,到近幾年的借養病、休假等名義私自外逃,一些外逃官員與「裸商」勾結,將資產轉移出境。

從以往的案例上看,許多官員手上都不止一本護照,有些人私人護照不上交,有些人用假身份證再辦一個護照,還有很多貪官往往調查風聲一出,貪官便聞風而逃。

但大多數外逃貪官,首先是把配偶、子女和金錢送往國外,然後自己擇機潛逃。這些官員的錢主要通過現金走私、地下錢莊、項目交易和企業投資等方式轉移出去。

中共監察部網站去年5月曾報導說,在一次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工作協調的會議上,中紀委副書記稱防逃工作「長期、複雜、艱鉅」。

中共官員外逃、自殺普遍

中共官員除了外逃,還頻頻發生官員非正常死亡案件,據不完全統計,近3年來公開報導的官員自殺的事件就有46起。

此前,網路紛傳一份各省、市、直轄市紀委、公安部門上報,黨政部門、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員、黨員幹部失蹤、外逃、自殺死亡報告統計資料。資料稱失蹤:6,528人,外逃:8,371人,自殺死亡:1,252人。

有評論指出,當今中共官場人際關係微妙而複雜,官員晉陞壓力很大;同時買官、賣官、貪污、受賄、賭、騙、搶等成風;官民矛盾加劇,中共官員們已經預感到危機將臨、中共大廈將傾,官場失蹤、外逃、自殺等高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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