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解 最高法否認所謂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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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1日訊】近日有消息稱,中共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有可能對司法進行改革,即「審判獨立」。但是大陸媒體報導,據最高法院相關負責人稱,審判獨立並非司法獨立。

香港《南華早報》援引大陸媒體《第一財經日報》消息稱,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三中全會定位於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問題,紀檢監察體制的改革可能會在近期有所突破。

另有消息稱,作為司法改革的重大步驟,中國法院和檢察院也有望與地方政府脫離關係,受中央垂直領導。

《南方都市報》10月30日引述最高法的表態否認了「中國的審判獨立即是西方的司法獨立」的說法。據最高法相關負責人稱,審判獨立並非司法獨立,司法獨立指的是西方的三權分立,中國的一府兩院制度,法院、檢察院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所以要強調的是『審判獨立』。」

海外媒體報導,這位負責人解釋審判獨立的實際所指時,明確表示其核心就是法官不受外界干涉的辦案權。具體而言,一是獨立於外部的行政機關、組織個人、媒體輿論。他進一步解釋說,尤其是對于基層黨委、政法委、地方政府來說,案件辦理遵從於法律,「現在已有明確的意見,地方黨委、政法委不插手個案。」

在觀察人士對海外媒體表示,最高法的上述解釋事實上是帶有很大的迴旋餘地的。假如法院、檢察院無法保持自己相對于地方政府的財政、組織獨立,那麼「審判獨立」可能淪為泡影。

因此有分析指出,中共「改革」這個詞現在用濫了,從文革結束以後,就開始一直叫「改革」,包括所謂的經濟和司法改革。由於經濟上的危機及政治局勢的動蕩,中共這次的三中全會的時間已經成為近20年來,最晚舉行的一次三中全會。

此外,在三中全會政治局會議中,還通過了一些關於治理腐敗的所謂工作規劃。專家分析,當局將會繼續利用反腐敗這個旗號,打擊政治對手。而在這屆的三中全會中,中共內部的利益集團格局,也將會有一個巨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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