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交130億免民事調查 難逃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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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22日訊】美國最大的金融服務機構:摩根大通集團,現在是深陷危機,從倫敦鯨事件、到涉嫌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目前,更要為金融海嘯發生前的不當房貸證券交易,支付總計130億美元的罰款,將創下了有史以來,美國單家公司支付的最高罰款額記錄。

上週末,摩根大通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初步和解協定,同意支付130億美元,以中止美國政府對摩根大通「出售抵押貸款證券」中違規行為的民事調查。

摩根大通被指控,在2005-2007年間發行房產抵押擔保證券(MBS),並誤導消費者購買這種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品。

2008年房產泡沫破滅後,這種證券大幅貶值,使得房利美、房地美和其他投資者,遭受了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美國南卡萊羅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次貸危機以來引發了很多損失。之所以造成這個次貸危機,就是因為華爾街這些銀行,把這些房地產抵押證券的風險,沒有詳細的披露出來。這按美國的證券法,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這次摩根大通130億的大單,40億美元是跟聯邦住房金融局的和解金,50億美元是罰金;另外40億美元,則將支付給美國聯邦住房金融局,用於救助經濟困難的購房者。

美國南卡萊羅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對美國政府來說,達成這個協議,第一為美國納稅人得到了一筆錢﹔第二也懲戒警告了那些公司,這也讓華爾街的那些銀行家們要有所收斂了。」

不過,摩根大通雖然通過交罰款和解,免除了民事調查,但是,針對摩根大通和公司高管的獨立刑事調查,仍將繼續進行。

美國南卡萊羅納大學艾肯商學院教授謝田:「首先這是個法律的問題,也是道義的問題。好在美國法律條款,怎麼懲戒都非常清楚。」

2012年,美國政府成立了特別行動小組,追查和「抵押貸款證券」有關的金融機構不當行為。

現在,包括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高盛等金融機構,也都面臨著巨額的罰款。

這被視為金融風暴後的部分追責與亡羊補牢。里昂證券的分析師也認為:現在政府在盯著銀行,如果銀行走錯,就得付出代價。

新唐人記者林瀾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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