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清清綜合報導)中國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人法》)7月1日實施。其中規定子女須經常探視家中長者,否則就觸犯法律。有海外華人表示,為人子女本應定期探親老人家,但對於海外奮鬥的下一代,要立法限定多久回中國探視年邁父母,那就不太現實,因那須視乎經濟能力而定。
在新修訂的《老人法》中明確指出:家庭成員不在精神上忽視、孤立老年人而且還在這個法中特彆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
但是對於一些身海外奔波不能時常回國的遊子,如果不能按照「老人法」去做,似乎就違法了?
《星島日報》報導,來自湖南、名為格雷絲的李太太(Grace Li)表示,中國有很多獨居長者孤單地過世,凸顯後生照顧欠周,問題嚴重,因此為人子女者本應定期探親老人家。但對於海外奮鬥的下一代,要立法限定多久回中國探視年邁父母,那就不太現實,因那須視乎經濟能力而定。如果經濟能力許可,一年回去兩次也應該。
大溫執業律師王仁鐸對於中國訂立的《老人法》,則表示不可思議。他認為,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這麼高,那麼多的金錢卻是存起來,作為外匯儲備,而非發展教育和長者福利,那很不應該。王認為,這個《老人法》相信對移民海外的大陸人士不全適用。
不過,王仁鐸補充說,如果與父母鬧翻,而父母在中國提告的話,本地華裔在去中國時,有可能在機場遭到公安拘捕。
他強調,是否要訂定相關法律關乎國情,但在加拿大這類的西方國家與人民,並沒有「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也不會訂定規定子女須經常探視家中長者的法律。
不常回家看父母是誰的錯?
有評論認為,不常回家看望老人要追究法律責任。其實,現在年輕人不常回家看望父母,責任不在年輕人,而在政府。
評論指出,現在年輕人不常回家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獨生政策,假如一對夫婦都在外地,雙方父母也不在一個地方。現實必然逼得他們只能每年回一個地方看父母。這還要他們經濟條件許可。如果他們都是農民工或者房奴,每年回一個地方都只是奢望;二是工資太低。
網友Selene-Moon08稱:新出台的《老人法》完全就是人治的惡法,這個法律把本應該由國家承擔的養老責任轉嫁給了個人。國外的老人沒有靠子女贍養的,即使窮人家庭低收入者也由國家資助入住養老院。中國的稅收那麼重,卻有那麼多失學孩子和沒人照管的孤寡老人,這是政府的恥辱。
@三國弓兵_ee9:難啥?胡亂立法容易得很,隨便就立了個所謂「老人法」,把道德和法律胡亂混淆!按這法律,那出門打工一年回去一次或者海外的留學生一回家就可以被抓,夠派處所忙活的?
華馬斌斌:不探望老人,違法,因此很多人關注探親假,只是很難落實!一個例子,一個單位有勞務派遣工,該職工請探親假,向誰請?這一個月的工作,由誰去完成!一個涉及老人法,一個涉及勞動法,很難統一起來吧!
大明銅豌豆:已婚者四年才一次探親假,怎麼「常回家看看」啊?難道結了婚四年看一次父母就夠了嗎?這不又違反了剛頒布的「老人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