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美簽證 11/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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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31日電)免美簽證11月1日正式生效,民眾赴美從事90天以下的商務或觀光旅行,事先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取得授權許可,即可直接赴美。

美國國土安全部於10月2日宣布台灣為美國免簽證計劃(VWP)參與國。在台灣設籍的中華民國國民,持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晶片護照赴美從事90天以下的商務或觀光旅行,事先申請「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且沒有其他特殊限制而無法適用者,可免申請B1/B2簽證,直接赴美。

赴美從事商務或觀光旅行時,原需至美國在台協會(AIT)網站線上填寫詳細與複雜的簽證申請表,並預約面談時間,之後再依預約時間親到AIT排隊面談。

赴美免簽待遇正式生效後,民眾只要在美國國土安全部ESTA網站申請,登錄個人基本資料與旅行計劃等訊息,一、兩分鐘即可完成線上申請。

絕大多數人送出ESTA申請後,在幾分鐘內就會收到答覆,若收到許可核准,後續再以信用卡線上繳交14美元費用,即可享有2年效期,多次進出美國,每次停留不超過90天。

相較之下,原先申辦美國一般簽證費用為新台幣4800元,光是簽證費就立即省下4000多元。

免美簽效應也影響民眾申請晶片護照意願。根據外交部統計,自台灣確定獲得美國免簽證待遇後,申辦晶片護照的民眾較去年同期增加約2成5,成長顯著。若從10月1日起算到10月24日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發出的晶片護照為9萬6047本。

另外,為推廣免美簽待遇,AIT與外交部使出渾身解數,舉辦說明會與宣導活動,讓民眾與相關業者能更加了解免簽待遇的規則與使用方式。

AIT官員表示,目前已收到台灣民眾數千人申請ESTA,經過這幾次宣傳活動後,申請ESTA人數也有增加趨勢。為慶祝免美簽證生效,外交部31日晚間將在台北賓館舉辦慶祝酒會,規劃邀請總統馬英九與美國商務部主管國際貿易事務次長桑傑士(Francisco J.Sanchez)等貴賓出席。

另外,外交部、AIT和中華航空公司等機構,將在免美簽生效日當天共同參與美國免簽證首發航班啟程典禮。首航班機為11月1日下午5時10分飛往洛杉磯的華航CI006(Delta7732)班機,班機訂位全滿,共有375名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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