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打人案 受害人律師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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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16日訊】舊金山社區法庭聽審的案件關係到城邦,即城市或國家的良心自由。古希臘的蘇格拉底講的很清楚,一個城市或國家,如果不能保護良心自由或宗教自由,那就處於危險之中了。因爲這兩種自由對一個城市,國家或民族而言至關重要。

打人者被指控在唐人街傷害法輪功學員,他們踐踏了唐人街的這些自由。美國是建立在保護這些基本準則之上的,而他們的行爲就好像他們是居住在中國大陸,在那裏,這種行爲不僅得到中共及其爪牙和打手的容忍,而且受到他們的煽動。

毫無疑問,他們對法輪功以及法輪功學員的憤怒和仇恨受到了中共的煽動。中共及其宣傳機器飄洋過海,延伸到美國、澳大利亞以及其他地區的華人社區。中共通過其控制的媒體所宣傳的信息始終是相同的,那就是:任何一個有獨立思想、不讓中共來代替他思考的人,一定會被消滅,以維持共產黨國家的霸權。

這一案件教給打人者:美國是一個法制國家。美國的法庭獨立運作,不會受到政府其他部門的壓力。美國人民不會因自己的信仰而受到攻擊,也就是說,沒有思想犯罪。在美國,顯然不存在思想警察。美國的司法普遍建立在健全的法律原則基礎之上,這些原則已嚴格的載入美國憲法和聯邦以及各州法律。

社區法庭聽取了雙方的證詞,在此基礎上,要求打人者之一參加製怒班並書面向被攻擊的法輪功學員道歉,另一名打人者書面向被攻擊的法輪功學員道歉。這些是對首次違法者的常規判決。如果違法者記取教訓,法庭就已經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不是這樣,違法者繼續在唐人街(或其它地方)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人身攻擊,他們將受到更嚴厲的製裁。

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董事:泰瑞·瑪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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