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傘教練互槓 控人凶手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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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7日電)知名飛行傘教練劉姓男子因和另名教練交惡,被控在教客人時以廣播罵對方是「凶手教練」。台灣高等法院依誹謗等罪,判處劉男4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劉姓男子與郭姓男子在新北市萬里區擔任飛行傘教練,但隸屬不同俱樂部,兩人從民國93年起因載客問題而心生嫌隙。

劉男得知,郭男曾任飛行傘比賽的安全官,但賽前試飛員墜地身亡,因此遭控涉犯過失致死,但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確定;後來帶客到北京飛行時,又發生客戶墜落身亡事故。

劉男後來租下飛行場的部分土地,向傘友收取清潔費,但郭男所屬俱樂部會員卻拒付。劉男心生不滿,99年間帶客飛行時多次以大聲公廣播,「凶手教練,記住他的長相啊」、「現在要起飛的那個,就是把學生帶去北京摔死的」,並以粗話辱罵另名飛行傘教練。

劉男否認誹謗郭男,認為對方失職才導致事故,他廣播是為了提醒學員注意安全,不要找錯教練。

法院一審時依誹謗等罪,判處劉男2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劉男多次犯行應分論併罰,改判處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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