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專家如何看中國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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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訊】關於中國的器官移植尤其是強制摘取器官,大家都知道的是加拿大有兩位獨立調查員他們寫了一本書名字叫作《血淋淋的器官摘取》,也有把它翻成《血腥的器官摘取》。

簡單的回顧一下。那是2006年初有兩位來自中國大陸的證人,一位叫彼得、一位叫安妮,他們披露了中共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駭人聽聞的消息。這個消息傳出來以後,海外有一個民間組織叫作「法輪功真相調查團」,他們就委託兩位加拿大的人士,一位就是我們剛才談的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另外一位是前國會議員和加拿大政府亞太司長大衛‧喬高,委託這兩位進行獨立的調查。

他們很快的在幾個月以後就在調查的基礎上寫出了報告,這個報告出來以後又根據新的情況寫了一個修訂版,最後第三版修改以後就寫成了書出版,在修訂版上的結論是這樣說的:「在我們深入探究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深信我們原來得出的結論,即指控是成立的。我們相信,大面積的強迫掠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一直存在著,並且今天還在繼續著。」

報告和書出版以後,這兩位大衛就受到邀請到全世界各地去演講,也接觸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很多的受害者、目擊者、器官移植領域工作者和專家向他們提供了新的證據,也發表了他們自己的看法。這些意見、證據和看法有一些已經加入了修訂的版本放到了書裡面。另外有一些專家的文章就收在了這本剛剛發表的新書《國有器官》裡面。

這本書的編者是大衛‧麥塔斯和另外一位陶斯頓‧特雷(Torsten Trey)醫生,這是一位德國醫生。這裡面一共收集了11篇文章,大部分是醫學界尤其是器官移植專家的文章還有一些人權活動人士的文章。這本書和原來那一本《血淋淋的器官摘取》是從完全不同的視角來看中國發生的強摘器官以及這其中涉及到的人權迫害和醫學倫理的問題。

中國強摘器官歷史回顧

我們現在先根據這本書裡面的情況來簡單回顧一下中國活摘器官的移植歷史。這個每篇文章裡面都多少涉及到了一些,比較詳細的是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的文章。伊森.葛特曼是《失去新中國》這本書的作者。他最早是美國商會在中國大陸設置的一個諮詢公司,就專門幫助美國中小企業在中國大陸開拓市場的一個諮詢公司,他在那裡工作,後來根據他自己在中國的經歷寫了一本書。後來當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出來以後,他也進行了自己的調查。在這裡他簡單的回顧了一下外界所知道的中國活體摘除器官的過程。

最早的時候是1995年的時候,有一名中國的外科醫生,證實從一名活的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1997年有一名實習醫生介紹自己參與為一名維吾爾政治犯驗血,而這個驗血的目的是為一位需要肝腎移植的中共官員準備的。從1999年以後中國器官移植的數量爆增,而在這以前其他途徑來源的器官並沒有特別數量的變化。比如說如果說在這以前主要是來自死刑犯的話,那後來每年處決死刑的人數並沒有特別的變化。

2006年揭露這個器官是來自法輪功學員,在這個報告發表以後就出現了更多的目擊者,其中這本書裡提到有一個前監獄的犯人而不是法輪功的修煉者,他向兩位大衛證實,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準備摘取器官的過程,他知道。另外有一位台灣的醫生向伊森.葛特曼親口說自己有很多病人到大陸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是到大陸去移植的。

最近的進展是到了今年的3月份,衛生部副部長黃洁夫再次表示,中國器官的供體主要是來自處死刑的犯人,並且許諾在3到5年之內中國會取消利用死刑犯的器官。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一個回顧。

其實更早的案例應該是發生在1978年。最著名的就是江西的鍾海源,她就是被活活摘取腎臟移植給一個高幹子弟的飛行員,摘取器官的過程連麻藥都沒有打,國內有一位作者胡平,一直追踪到了參與執行死刑的兩個武警之一。

到中國到器官移植開始普及的時候,為了保持器官的新鮮而在執行死刑的時候故意不打要害,也就是說實際上處死刑的時候沒有把他打死就摘取器官,這種操作其實已經形成了一種常規,在醫學界特別是在移植學界很少有人不知道的。也就是說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事件曝光之前,對死刑犯器官的摘取在醫學的定義上也是屬於活體摘除的。

外國醫學專家的個人經歷

那麼我們再來談一下《國有器官》這本書的特點,這個書來自不同的作者,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和在中國的器官移植有一定的關係。而他們所得到的消息和他們分析的方法都是完全不一樣的。這裡簡單介紹幾個。

一個是一位馬來西亞的醫生,他介紹了當時從馬來西亞一些病人得不到器官,然後就到其它的國家去,叫作「旅遊移植」。就到其它的國家去旅遊,在那個國家得到器官。早期在80年代的時候是在印度,後來到了90年代末特別到了2000年以後主要是轉向了中國。

在2006年發生了兩件事情,一個是2006年以後去中國移植器官的人數突然大量減少,第二個是去的人,就是2006年以後去中國移植器官的人在接受了移植器以後,就不再帶回有關移植過程和一些跟移植有關的治療的、醫療的紀錄,就不再有了。他舉了一個他覺得最可疑的案例,就是當時有兩個病人,結伴去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其中有一個人在一天之內接受了兩次腎移植,也許是第一個失敗了,當天就做了第二個,而且第二個是給他免費的。

另外一個人由於某種原因本來也是計劃在同一天做移植的沒有做成,當他聽說了他那個同伴的例子以後,他非常害怕,自己可能會莫名其妙的死在中國,所以他沒有做就回國了,一直在馬來西亞做透析到今天。當然這個醫生覺得特別的懷疑的就是說怎麼可能第一個做失敗了,在當天就能拿到另外一個人的腎臟?所以他覺得這是個非常值得懷疑的例子。這是一個馬來西亞的醫生。

另外就是伊森.葛特曼他自己寫的,他的調查和加拿大兩位獨立調查是不太一樣的。加拿大兩位獨立調查員的調查主要是通過分析公開的資料,當然也有一些實際的調查,而伊森.葛特曼他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路子,就說他是個人調查,他沒有採用主要的統計數字,主要是對目擊者或者是經歷過類似情況的人進行調查。

他和另外一個朋友兩個一起走遍了四個大洲,很多很多國家,特別是有聯合國難民營的國家,而且他到了一些聯合國安置難民的國家,去採訪那些從中國大陸逃出來的人。剛開始的時候,他說他有點懷疑,其實我跟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也談過,他也曾經問我這個問題,他問我,他說你究竟認為在中國發生的這種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事情是怎麼開始的?所以他帶著這個懷疑他就去調查。

第一個他調查的是多倫多的一位從中國大陸逃出來不久的法輪功學員,這位婦女在跟他交談的過程當中,談到了一個她自己認為無關緊要的一個細節,就是她曾經被體檢過。她本人認為並不重要,所以她把這句話一帶而過就繼續往下談了。但是伊森‧葛特曼作為一個第三者,他立刻就發現這裡有問題,就是說一個剛剛被酷刑過,而且關押她的人對她的生死完全不當回事的時候,怎麼會去給她體檢?所以他堅持要她把當時的情況描述一遍。

在聽的過程當中,伊森‧葛特曼他自己就說,他就覺得脊背發涼,因為他立刻就意識到這個體檢和這位法輪功學員的健康沒有關係,所有檢查的目標都是和可供移植的器官有關的。比如說他長時間的檢查這位法輪功學員的眼睛,但是卻沒有檢查她的視力,而五官只檢查了眼睛。聽了這個人介紹以後,伊森‧葛特曼說他的懷疑就消失了,而且再也沒有回來過。

他這樣子跑了很多國家,採訪了一百多人,其中有50%,也就是說50個人左右是法輪功學員,而這50個法輪功學員當中,有16個人被系統的檢查過身體。每個人都有的檢查是血、尿、心電圖和腹部的X光片。2002年的時候角膜檢查是常規,而2006年以後就減少了。

他用了和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兩個大衛完全不同的計算方法,大衛用的是官方公布的移植數目,減去變化不大的死刑犯的數目,和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自願捐獻,而得到了有4萬多起沒有明確來源的器官。而伊森‧葛特曼用的方法完全不同,他是計算中國的監獄和勞教所關押的總人數,然後根據每個法輪功學員自己的描述,就是說當他關在那裡的時候,裡面法輪功學員有多少,占總的關押人數的比例是多少,來推算出在全國監獄和勞教所當中,法輪功學員在其中所占的比例。然後受訪的法輪功學員當中,被體檢的人的比例,和體檢以後實際可能真正去被摘除器官的比例,在每一個步驟當中,他都設了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最後得出一個數據是取了一個中間值,就是估計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可能被摘取了器官。考慮到在中國要得到準確的數據的困難,甚至連監獄總的關押人數和勞教所總的關押人數的數據,都沒有一個很準確的,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和伊森‧葛特曼這兩組調查的方法完全不同,然而他們得出的數據,一個是四萬多,一個是六萬多,可以說是驚人的接近。

值得一提的是伊森‧葛特曼的調查,他還收集到了很多關於藏人、維吾爾人和基督徒的,主要是東方閃電派,被強摘器官的證據,這個他也寫在他的報告裡面了,但是他提到這些人數遠遠不如法輪功學員的人數多。

另一個就是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也發了一篇文章在這裡面,主要是介紹了他們的那本《血淋淋的器官摘除》發表以後的一些新的進展;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楊‧哈維(Jan Harvey)另外一個作者寫了一篇,這裡面有一部分內容是列出了中國器官移植有關事件的一個詳細的時間表,那我就不詳細談了。

這些作者當中有一個也是值得介紹一下的,就是以色列的醫生拉維(Jacob Lavee),他是以色列特拉維夫醫學中心的心臟科的主任,他的故事不僅僅是侷限在揭露中國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更重要的是他採取了行動,推動了以色列的立法,最終停止了以色列人到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這個商業行為。我曾經跟這個拉維醫生也談過這方面的事情,根據這個書裡面寫的,和他跟我交談的內容是一樣的。

他最早接觸這件事情是在2005年,那時候他的一個病人說,受夠了等待心臟移植的罪,所以在保險公司的建議下,到中國去接受一個心臟移植。當時他去找拉維醫生說,我要到中國去了,因為兩週以後的某個特定時間,有一個心臟在等我。結果他真的去了,也在預定的時間裡面得到了移植。這件事情對拉維醫生來說是不可想像的,怎麼可能有人知道預定在兩週以後死亡?所有的發達國家能夠做移植的,他們得到的所有的臟器都是突然得到的,也就是說病人在等器官,從來沒有聽說過器官能夠等病人的。

聽了這個以後他就覺得很吃驚,因為他雖然以前也聽說過其它的部門,特別是腎病部門,有腎病的病人到中國去接受移植,他以為是有些窮人要錢,那兩個腎嘛,可以賣一個,這種做法雖然不道德也不合法,但是確實存在。比如說剛才講的馬來西亞病人到印度去,其實那時候要的也都是一些印度窮人賣的一個腎臟。

但是心臟就不一樣了,心臟意味著一個人要死亡,有一個人要死去。所以他對這件事情就做了些調查,也確實發現了一些關於中國器官移植方面的黑幕,所以他就寫了一篇文章,投到以色列醫學雜誌上。就在文章交付印刷的時候,他看到了兩位加拿大獨立調查員的調查報告,他立刻就想到了他的病人怎麼得到心臟的,他就把他原來寫的東西擴展了,修訂了以後,加進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內容,提交給另外一個醫學雜誌發表。

因為他自己在以色列是著名的心臟醫生,而且也是世界著名的心臟移植的醫生,因此他的這兩篇文章發表以後,以色列的各大媒體就紛紛跟進報導,議會裡面的衛生委員會也舉行了聽證,而宗教團體也發出了聲音,最終就在當時制訂的以色列器官移植法當中,加了一個章節,禁止保險公司為以色列國民到國外去移植,如果這個移植可以涉及到非法獲取器官的話,那麼不准給這些人報銷。2008年這個法令正式生效,到中國去接受移植器官的這個活動,在以色列徹底停下來了。那次的媒體曝光、立法和各個方面,包括民眾捲入了討論,還帶來了一個結果,就是在以色列法令生效以後,自願捐贈器官的人數增加了。

拉維的報告發表以後,以色列一家最大的報紙還進行了自己的調查,在一起有關逃稅案的調查過程當中,記者採訪到了一位當時介紹以色列人到中國去進行器官移植的仲介人,這個仲介人向記者承認,器官是來自中國大陸反對當局的人和法輪功學員。

其中還有一個插曲,就是拉維和他的一些醫學界有影響的朋友們,在以色列召開了一次會議,邀請世界各國知名的醫學專家和醫學倫理方面的專家,去開一個研討會。就在這個會議的前一天,他們接到了以色列衛生部的通知,說是轉達中國大使館通過以色列外交部提出要求,要求取消預定大衛‧麥塔斯的發言,會議當然拒絕了這種要求。但是作為平衡,會議邀請中國大使館派代表來發言。然而這個代表在發言當中,絲毫沒有提到大家一致在質疑的中國移植器官的來源,卻一味的指控說《血淋淋的器官移植》這本書就是在企圖詆毀中國,當然中方代表的發言真的就當場引起聽眾的那種叫倒好的聲音。

這本書裡面其它內容還包括討論了學術界、醫藥產業,應該怎麼樣去應對中國強摘器官的罪行,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議,包括國外的醫學雜誌要停止接受來自(中國)有關移植的論文和會議的發言;醫藥產業要停止在中國實驗和銷售抗免疫排斥藥物等等。實際上現在已經有一些雜誌,醫學的刊物和協會宣布不再刊登來自中國移植相關的論文;一些銀行也採取了行動,撤出了涉嫌在中國進行抗免疫排斥藥物實驗製藥公司的投資。

以色列醫師拉維的做法,最重要的我覺得是他採取了行動,在可能的範圍之內他用實際行動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另外,他採取的行動阻止人們到中國大陸去移植器官。這本書的目的也是在國際社會讓更多的人採取實際的行動。

醫學倫理和醫生良心

在這裡面有一個醫學倫理和醫生良心的問題。有很多人問這樣一個問題,就說面對一個活生生的人,醫生本來是救人的,現在卻去殺人,一個操刀的醫生他怎麼下得了手?這個問題我想舉兩個例子,就說最基本的底線它不是一天突破的,它是一步一步突破的。

所謂殺人,活摘器官不是唯一的,在中國計劃生育殺人殺了30年了,有多少醫生親手參加!實際上我們應該反過來問,在中國的婦產科醫生有多少沒有參與過?官方數字和非官方數字說是實行計劃生育30年少生了4億,或者是2.5億人,這裡面有多少百分比是懷孕晚期墮胎,原本可以存活的胎兒,或者生下來還是活的胎兒,這裡有多少?即使是10%也是幾千萬。這些胎兒被墮胎下來的,實際上也就是說是活生生被殺了的。當大家都習慣了這樣殺人的話,他再走一步去真的殺人有多大的困難?所以這個底線是一步一步突破的,心裡的底線也是一步一步突破的。

另外一個例子是2012年波士頓第七屆美國移植大會,有一位來自中國天津第一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的副主任醫生,他到了一個展位,這個展位是由反對強摘器官醫生協會設置的。他聽介紹在中國發生的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的事實以後,他說:你們作為醫生都知道,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在前幾年還是不上數的,在世界排七、八十名以外,現在一躍成為前世界數一、數二的器官移植大國,在這中間犧牲一些人那也都是必然的、正常的,不算什麼事!

持這種看法的醫生是他一個,還是有別人也有?如果說醫生持這種看法的話,那麼他在什麼情況下下不了手呢?這就是在中國本來應該治病救人的醫生怎麼會捲入到這麼血腥的,按照大衛的說法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是怎麼過去的?這跟這個行業的道德的徹底崩潰有直接的關係,而這個徹底的崩潰就發生在過去的幾十年間。

這個例子還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在中國的醫學界,這件事情並不是什麼秘密。這本書的編者之一就是那個陶斯頓‧特雷(Torsten Trey)醫生,他在2006年波士頓第一屆美國移植大會碰到了一個在德國研究的中國醫生,當時這位中國醫生有兩個(中國)醫院邀請他到他們新成立的移植中心去。特雷醫生就問這位中國醫生說:「中國的器官移植發展怎麼這麼快?器官是哪來的?」這位中國醫生回答說:「你去問外面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當時在第一屆美國移植大會上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在移植大會的外面抗議,那一年正好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暴露出來。

在醫學倫理上面,就談醫學器官來源,它有一個國際上的標準,國際上對器官供體的要求必須是捐贈者本人自願,這個自願是必須在沒有外來威脅的情況下才算的。而死刑犯他做這樣的決定,實際上是受他的生命威脅的情況下做出的,因此不能算是自願的;而且死刑犯自願的簽定書可以被偽造或者被強迫,特別是當經濟利益介入以後,甚至會影響到法官對案子的判決,就說會不會出現為了器官而把不該判死刑的人判死刑了。因此在國際上,它是不承認死刑犯能夠作為移植器官的供體的。

中國其實是知道這一點的,因此在早期,當國際社會質疑中國器官來源是否是死刑犯的時候,中方是徹底抵賴的,中國一直到2005年才開始承認。最早的時候是2005年7月份在世界肝臟移植大會上,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代表中共政府首度正式承認,說中國大多數的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但是很快,在2006年4月10日的時候,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否認大多數器官是死刑犯的說法,說大部分是來自去世的中國公民,他們生前曾經簽署過自願捐獻器官。

黃潔夫在2006年11月份的時候,又在廣州外科醫生大會上承認,說是少部分來自車禍死亡者,大多數器官是來自於執行的死刑犯犯人。在這以後,從2006年年底以後,2007年開始一直到現在,基本上就沒有改過口,都是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宣布中國其實器官來自死刑犯。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有一個很特殊的地方,在2006年和2006年以前,中共方面說法有變化,就說有的說用死刑犯為主、有的說很少用死刑犯,也就是說在這之前,中共方面並沒有特別意識到對於利用死刑犯器官來做移植究竟是應該承認還是否定,就說承認和否定之間它沒有明確的利弊優勢,對中共而言。但是2007年以後口徑就一致了,就是強調絕大部分器官來自死刑犯,也就是說中共方面確認了,承認用死刑犯對中共更有利。

那麼2006年發生了什麼事情,造成中共這個態度的變化呢?就是一件事,就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惡行被曝光了!儘管說利用死刑犯的器官,在國際上被認為倫理上不能接受,但是畢竟和活體摘除一個信仰團體成員器官這種系統的罪行還是不能比的。所以說只能認為,中共承認利用死刑犯是企圖用一種罪行來掩蓋另一種更邪惡、更大的罪行。要制止這種暴行,我想還是需要更多的人了解有這樣的罪行,而且加入到制止這種邪惡的罪行繼續發生的行動當中去,讓每一個人都發揮一點作用。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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