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晚清第一文字獄「蘇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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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14日訊】通過「蘇報案」的審理,《蘇報》的反清革命思想為眾多媒體熱議,租界很快成為革命輿論的大本營,習慣於屠殺言者的清政府從此再也不能為所欲為、大施淫威了。

被稱為晚清第一文字獄的「蘇報案」,當年曾在上海租界內會審七次。在清政府設立的最基層的法庭上,一向「文網高懸、草菅人命」的清政府既要當主審,又要當原告,還要看觀審的洋人之臉色行事。被告則是手無寸鐵卻懷抱狂熱理想的文弱書生。原、被告雙方各請西洋律師,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較量。與此同時,清政府與租界當局、租界當局與租界輿論之間的較量也在法庭之外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而租界外的中國知識界,情感更是複雜:既為列強粗暴踐踏中國司法主權而憤慨,又為滿清政府首次折戟文字獄而歡欣。

這其中究竟隱藏著哪些奇譎故事呢?





鴉片戰爭后,中國從一個獨立的封建主權國家,蛻變為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845年,英美法三國要挾清政府簽訂了《上海租地章程》,在今天外灘一帶租地130畝構建定居點。為了便於管理,列強又在租界內設立了管理機構「工部局」,由三國領事輪值掌控。工部局下還組建了「巡捕房」,攫取了針對租界內所有民眾的司法管轄權。

1868年,租界當局又與清政府協商,成立了一個專門負責斷案的機構—會審公廨。這個機構名義上由清廷派員主持,但按照雙方擬定的章程,列強擁有觀審權。說是觀審,實際上是操縱。這樣一來,主持會審的清廷官員就成了擺設和木偶,清政府也完全喪失了司法及審判的主動權。

「蘇報案」,就發生在這樣一種國家主權盡喪的歷史大背景中。

1896年6月,《蘇報》誕生於上海英租界。創辦人胡璋是個畫家,他用自己日籍夫人的名義註冊,掛著日商的牌子,投身於十里洋場的報業競爭潮流中。胡璋企圖用小道消息、黃色新聞來吸引讀者,可惜此種風格的小報在上海多如牛毛,《蘇報》也逐漸淪入了「營業不利、難以為繼」的境地,最後胡璋不得不將它賣給了因罷官而閑居滬上、想靠清議救國的陳范。正是在陳范手中,《蘇報》異軍突起,成為上海五大日報之一,並於1903年的夏天達到了發展的巔峰。

陳范曾任江西鉛山縣令,因為對地方教案「處理不當」而被免官。他親眼目睹了清朝官場的黑暗、戊戌變法的失敗,因此非常希望通過辦報來呼籲國民救國圖強。因此新版《蘇報》一經推出,就以其「針砭時弊、力主改革」的辦刊風格贏得了知識界的青睞。梁啟超稱讚說:「屹立於驚濤駭浪、惡毒迷霧之中。難矣,誠可貴矣!」

陳范並沒有滿足於已有的成績。1903年5月27日,他毅然聘請愛國學生章士釗擔任《蘇報》主筆。年少氣盛的章士釗以初生牛犢的猛勁,從形式和內容兩個方面對《蘇報》進行了大胆革新。6月1日,《蘇報》宣布「本報大改良」,同時刊出章太炎的文章《康有為》,提出「革命如鐵案之不可移」。6月2日,將報道「學界風潮」的欄目移到頭版頭條。6月9日,重磅推出少年鄒容創作的以反滿為核心的《革命軍》,稱之為「國民教育第一教科書」。6月20日,發表章太炎的《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在該文中,章太炎直呼光緒皇帝的名字,並稱他是「未辨菽麥」的小丑,號召「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6月22日,更是刊出《殺人主義》一文,狂歌「殺盡胡兒才罷手」、「借君頸血,購我文明,不斬樓蘭死不休,壯哉殺人」之類驚世駭俗的詞句。

一石激起千層浪,從1903年5月至6月,短短一個月間,《蘇報》的發行量迅速飆升,僅發行點就增加了幾十處,令老牌大報《申報》都黯然失色。其字裡行間洋溢著的民族激情和仇滿思想,令清廷心驚肉跳、雷霆震怒。於是,清政府正式開始醞釀—如何給予《蘇報》毀滅性打擊。而一向以強硬面目示人的湖廣總督端方,也以八旗子弟固有的傲慢,連番致電兩江總督魏光燾,責問魏為何放任治下出現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論。6月24日,魏光燾回電端方,稱已要求租界工部局查禁《蘇報》,緝拿亂黨。

1903年6月29日,工部局發出了逮捕章太炎)、鄒容等七人(人員名單由清方提供)的拘票。章太炎提前接到了避禍通知,可他對逃跑嗤之以鼻,決意要學譚嗣同。6月30日,當巡捕衝進辦公室時,章太炎端坐在那裡,指著自己的鼻子說:「余皆沒有,章炳麟是我!」

而鄒容則躲到一個外國傳教士那裡,靜觀時變。已先入獄的章太炎通過公開信的形式號召鄒容自行投案。公開信一經刊出,輿論大嘩,有說章太炎迂腐偏執、強人所難的,有讚揚章太炎君子成人之美的—說是讓鄒容獲得一次生命親證與道德承當的機會。可事實上,章太炎事後承認,他召喚鄒容,只是讓他分擔「蘇報案」的責任而已。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此舉竟讓鄒容英年早逝。

當時血氣方剛的鄒容沒有參透這一點,閱信后,他以龜縮一隅為恥,決心張揚大丈夫勇於擔當的氣概,毅然到巡捕房投案,從容入獄。而《蘇報》的主人陳范,此時正在東渡日本的輪船上,瞪著憂憤交加的眼睛,眺望神州大地。

七名疑犯抓到了六名,總算給了清政府一個交代,可還沒開庭會審,租界內「保護言論自由」的聲浪,就鋪天蓋地地向租界當局壓過來。租界當局小心翼翼地應對著來自清廷與社會輿論兩方面的壓力。





7月15日,上海租界會審公廨第一次會審「蘇報案」,一場前所未有的奇怪大戲正式開演了。原告是手握野蠻專制權力的清政府,被告是手無寸鐵唯有一腔熱血的幾個平民,在洋人的監視操持下,東西方兩種不同的政治文明與價值觀念開始了面對面的較量。

首次會審,清方主審官員叫孫世。當時的上海報紙稱他為孫建臣,估計取的是「奸臣」的諧音,陪審員是英國人迪理斯。審判一開始,原告律師古柏就讀了幾份《蘇報》,來證實章、鄒等人「陰謀顛覆政府」的罪名。孫世在一旁聽得心驚肉跳,作為主審官,他為什麼如此恐懼呢?原來,按照沿用了200多年的《大清律》,如果在庭審過程中,主審官允許謀反言詞被當眾重述,那麼主審官員也要被治以重罪。因此在古柏讀完訴狀后,孫世當即對章太炎等人說:「本官與爾等素無冤讎,切毋重複昔日逆亂之言!」其惶恐之狀,引得聽眾一陣鬨笑。到了訓問被告的環節,孫世知道章太炎博學,以為他有功名在身,就問:「得自何科?」章太炎故意大聲嚷嚷道:「我本滿天飛,何窠之有?」將封建科考說成鳥窠,又一次引發暴笑。清廷起訴章太炎的罪名是「詆毀聖上,呼為小丑,立心犯上,罪無可逭」,章太炎一本正經地解釋說,我之所以直呼皇帝名字,參照的是西律。接著又運用豐富的訓詁學知識,將「小丑」二字解釋為「小孩子」。孫世國學功底沒有章太炎深厚,被駁得啞口無言。只好去威逼鄒容,可鄒容除了承認《革命軍》是自己所作外,其餘不置一詞。審判又陷入了僵局。

7月21日午後,「蘇報案」進入了第二次會審。代表清廷的古柏律師當庭提出請求,說:「朝廷正與租界當局交涉,在此項事宜尚未達成之前,不方便繼續審理。」被告律師博易馬上反對,質問古柏:「你到底代表誰?是上海知縣,是上海道台,還是江蘇巡撫、兩江總督!」古柏說:「我代表清政府!」這時,主審官員孫世聲援古柏說:「古柏代表朝廷,這是很明確的。本案開審,就是因為官方有正式的命令。」博易立即反駁說:「你們前一次指控我的當事人犯有重罪,如今又無端要求暫停審理,視法律如兒戲,使本案失去了立案的條件,應該撤案放人!」清廷當然不願意,於是章、鄒等人又被押回了巡捕房。

那麼,此時此刻清廷又在與列強協商些什麼呢?原來,慈禧太后對此案專門下過口諭,要求一定要將「蘇報案」犯押到南京,凌遲處死。所以主辦案件的官員一再要求引渡人犯,以完成太后「懿旨」,實現「殺一儆百」的目的。可是列強堅決不同意,他們倒不是珍惜章、鄒等人的生命,而是為了維護自身在租界內的司法權益。清廷於是想出了「用20萬兩白銀利誘租界當局」的餿點子,可是一向見錢眼開的洋人還是不答應。清廷一計不成,又生一計,竟然再次出賣國家主權—願將滬寧路的路權讓給列強,以換取「引渡」的承諾。這回列強有點心動,但出於某種顧慮,遲遲未曾表態。正在僵持中,「沈藎案」的突然爆發,一下子將清政府的野蠻、殘忍與不智暴露無遺。

沈藎也是一個傾向於革命的報人。出於愛國熱情,他披露了「中俄密約」的內幕。清政府正被蘇報案搞得焦頭爛額,沈藎又從背後捅了它一刀—揭露了其「見不得人」的賣國行徑。慈禧太后惱羞成怒,下令將沈藎杖斃。沈藎慘死,舉世震驚。英美政府明確電令其駐華公使,決不能滿足清政府引渡「蘇報案」政治犯的要求,理由是清政府嚴重踐踏人權。9月10日,清廷不得不放棄引渡「蘇報案」人犯的努力,寄希望于通過西方法律制裁章、鄒等人。

12月3日,曠日持久的「蘇報案」第三次開庭,為了避免再次出現會審時「輿論觀瞻、民眾鬨笑」的尷尬場面,會審公廨特意設立了「額外公堂」,不再允許社會人員觀看。此時的主審官換成了上海縣令汪瑤庭。原告指控章、鄒「登報著書,擾亂人心」,被告律師要原告拿出「人心被擾亂」的真憑實據,原告哪裡拿得出?傳統中國一向是主審官員說你是擾亂人心,你就是擾亂人心,這回終於在講求實證的西方法律面前碰得灰頭土臉。12月5日,被告律師再作無罪辯護:「章鄒二人,系年輕學生,出於愛國之忱,並無謀反之意!」控辯雙方就有罪還是無罪的問題展開了激烈論戰。12月7日,汪瑤庭單方面擬定判決:判章太炎、鄒容終身監禁。結果被觀審的英國副領事當庭否決。

12月24日,在增加了一些所謂的罪證后,汪瑤庭又在「額外公堂」上宣布章、鄒二人「陰謀顛覆政府」罪名成立,應予「永遠監禁」。可公使團仍然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效。雙方繼續對峙了兩個月之久。

1904年2月,公使團方面表示,如果再不結案,就要將在押嫌犯釋放。清廷擔心竹籃打水,只好再次讓步。5月21日,額外公堂作出終審判決:章太炎監禁三年、鄒容監禁兩年,罰苦役,期滿驅逐出境,不準逗留租界。





歷時將近一年的「蘇報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在租界監獄中,章太炎、鄒容飽受勞役之苦,常遭拳打腳踢。章太炎曾絕食七天以示抗議。鄒容血氣方剛,大罵獄卒,結果遭到更殘酷的虐待,終於一病不起,後來他服用了工部局醫院提供的藥片,於1905年4月3日凌晨暴死,留下了一樁疑案。而章太炎則熬過了三年刑期,出獄當天也登上了東渡日本的海輪。

多年以後,孫中山專門評論了「蘇報案」,他說:「此案涉及清帝個人,為朝廷與人民聚訟之始,清朝以來所未有也。清廷雖訴勝,而章鄒不過囚禁二三年而已。於是民心為之大壯!」的確,清政府雖然贏得了名義上的勝利,卻是滿心的不樂意,因為王朝的絕對權力竟然首次毫無用武之地,而皇權神聖的觀念也遭摧毀。更令清廷不堪的是,通過案件審理,《蘇報》的反清革命思想為眾多媒體熱議,租界很快成為革命輿論的大本營,習慣於屠殺言者的清政府從此再也不能為所欲為、大施淫威了。

此後,清政府終於認識到,如果再不變更法律,自己將會在與列強的交易中,在對民眾的統治中,越來越處於被動的地位。1906年,清廷下詔,參照西律,改革官制及國家法律制度。幾個熱血青年憑著他們凌厲的輿論攻擊行為,終於間接給近代的中國帶來了現代法律觀念。

原標題:晚清第一文字獄「蘇報案」 讓清廷強權碰了壁 

文章來源:《星島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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