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師:“陪睡門”官司 章子怡勝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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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1日訊】針對章子怡團隊以六宗罪起訴美國一家中文網站關於章子怡“被禁出境”、“被調查”等報導構成誹謗一事,美國國際性律師事務所Sedgwick 的合夥人卡普蘭表示,在美國,名人要打贏誹謗案官司的難度比普通人更大,這是美國法律特點決定的。

Sedgwick是一家國際性律師事務所,在美國和加拿大等地有七十多個分支。事務所合夥人卡普蘭表示,名人要打贏誹謗案官司難度很大。

國際性律師事務所Sedgwick 的合夥人 卡普蘭:“針對公眾人物的誹謗案是很難維持下去的。你不但需要證明報導是不真實的,讓她處於爭議中心,同時傷害了她,同時她還要證明媒體有蓄意傷害的主觀動機。”

據報導,章子怡以“誹謗”、“具有誤導性質的對私隱權之侵害”、“有意施加悲痛情緒”等六項罪名起訴了美國一家中文網站。卡普蘭推測,被告律師甚至有可能提出動議,要求法庭駁回起訴。

國際性律師事務所Sedgwick 的合夥人卡普蘭:“在正式審判之前,說不定(被告律師)會提出動議,讓法庭駁回這個案子,這是首先要遇到的問題﹔就算案子成立了,陪審團也會質疑,有無證據能證明(被告)是蓄意傷害。”

卡普蘭說,美國的法律非常注重保護言論自由。

國際性律師事務所Sedgwick 的合夥人卡普蘭:“在美國的法庭上和憲法中,有這件一個判斷:允許人們說錯話,只要不是蓄意傷害,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證言論自由。”

卡普蘭表示,章子怡當然也擁有言論自由,但是由於公眾人物已經擁有了較大的話語權,所以法律對待他們更加嚴苛。

國際性律師事務所Sedgwick 的合夥人卡普蘭:“高等法院認為,公眾人物之所以不應該很輕易就因誹謗罪而得到賠償,是因為公眾人物在多數時間都很容易通過媒體把他們對一件事情的說法表達出來。”

卡普蘭表示,在美國,由於誹謗案官司難打,所以很多名人在遇到負面報導時,寧可選擇沉默。

新唐人記者曾錚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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