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五:善政之下必無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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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月11日訊】「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1月9日上午,在佛山兩會南海區代表團的分組討論現場,人大代表方明如是說。(1月10日《廣州日報》)

作為一個在傳統政治環境下人們耳熟能詳的稱謂,刁民的本意就是不順從政府意願,和政府對著干的平民百姓。而與刁民相對應的則是順民。在中國由傳統轉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順民一直就是被批判的對象,在李大釗和陳獨秀等人的眼中,順民實際上就是被封建統治者奴化、愚弄的國民。而中國之所以幾千年沉睡不醒,就是因為民權不彰,所以中國要想強大,進入現代國家行列,中國人首先就是要拒絕被奴化、被愚弄的命運,不做順民。就是在這個背景下,不甘屈服的「刁民」們終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取得革命的勝利。

人民成了國家的主人,「刁民」也就失去了相對應的指代對象,這個道理很簡單,進入現代社會治理的語境下,承認不同的社會階層和不同人有不同的利益訴求,已經成為一個常識。而且每個群體和個人也有權利追求和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為了防止因為利益紛爭導致社會解體,現代社會治理的要義就指向了在社會利益分化和多元化的基礎上,如何以制度和程序性的規則共識來尋求協商性解決利益上的糾紛。毫無疑問,作為公共管理者的政府,其職責就是提供社會共識基礎上的規則,並堅定不移的維護這種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就社會群體和個人而言,只有守法者與違法者,而沒有所謂的刁民與順民之稱。

正因為這樣,方明的的說法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儘管她隨後解釋說:自己所說的「溺愛」,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滿足了,這才叫溺愛,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滿足了,那會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但是並沒有起到平息爭議的效果。

實際上,方明將政府與市民的關係比喻為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就很容易被人首先聯想到封建時代所謂「官為民之父母」所體現的專制思維,這種思維很容易導致一種官民對立的情緒,這與現代社會治理的理念顯然也是相背離的。

另外,「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的說法也是值得討論的,所謂「不合理」,指的是不合誰的理?是國家機關頒佈的法律規範,還是一些土政策,甚至是一些假政府之名的、僅代表個別群體或者個人的「理」,也包括見利忘義,只求滿足一己之私的「理」?在我們看來,這一點尤其要分清楚,因為近年來諸多社會熱點事件,基本上都與這個問題有關。因為大家都各說各的理,並不惜為此不擇手段,最終的結果,就是最應體現權威性的公理國法被嚴重踐踏。

我們也注意到,作為人大代表的方明,其職業是一名教師,從教育的角度來體認政府與市民的關係,也有其合理性。但是很顯然這種認識在更寬泛的層面上是禁不住推敲,另一方面是從我們的現實經驗來說,體現這種思維的人和事也的確並不少見,所以才引發網友們的關注和擔憂。而要徹底的消除這種擔憂,歸根結底還是要從改善社會治理入手,因為善政之下必無刁民。

文章來源:《敏思》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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