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檔案】不堪回首的「信陽事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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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10月20日訊】【編者的話】 「信陽事件」是指從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發生在當時的河南省信陽專區出現的大面積飢荒和大批農民餓死的事件。大躍進運動開展后,信陽地區浮夸盛行,伴隨人民公社運動,頻現的「衛星運動」掩蓋了浮夸風下糧食產量嚴重的虛報現象。廬山會議后在河南省反右傾風潮下,各級官員因擔心被打成右傾,強行按虛報產量制定的糧食徵購標準,向農民征糧。由於糧食徵購目標仍難以完成,就採取吊、打、酷刑等極端方式逼迫農民將口糧交出。信陽地方政府封鎖大面積飢荒的出現和蔓延的消息,並嚴格限制人口外流,一度出現了人吃人的現象,據河南信陽地方1961年呈報中共中央報告顯示,該事件至少造成100萬人非正常死亡。

民間有云: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那是一個怎樣的時代!

好大喜功 百姓遭殃

河南全省死亡人口在二百萬以上,死亡牲畜七十四萬多頭,荒蕪土地四百四十余萬畝,扒毀農民房屋一百六十多萬間。

值得再書一筆的是,就在這樣慘烈的災難中,當老實忠厚的河南人民一批批倒斃下去的時候,省委第一書記吳芝圃為了實現他夢寐以求的一個理想:讓黨中央在鄭州開一次全國黨代表大會,靠高徵購、高積累聚斂起來的民脂民膏,在鄭州北郊黃河岸邊也興建了一座豪華的園林型別墅群,內中除按當時中委和候補中委的人數,以每人一個套間蓋了一幢大樓外,還別出心裁地按當時黨的七位領袖,每人一幢別墅,從總書記到黨中央主席,規格面積逐級遞增,以主席別墅最為寬大考究。不料建成,「信陽事件」案發,吳芝圃下台,中央再沒來鄭州開會。這群別墅竟長年閑置,無以利用,也漸荒蕪,室內牆粉剝落,地板朽爛。只是那幢主席別墅,永遠緊鎖著大門,自建成從未有人住過…… 

東窗事發震驚中南海

儘管信陽地區各縣極力封鎖消息,採取縣委常委分片包干,分頭布置,縣城四門持槍把守,公路要道設崗,縣境沿邊流動巡邏,汽車站派民警,並派黨員隊長駕駛,來往信件進行檢查,郵電局不準有發往北京和鄭州的信件,然而,還是有一些信息傳到了北京。

1960年3月,內務部派一位處長來信陽檢查災情,路憲文讓早被停職的張樹藩陪同到息縣和淮濱兩縣察看,所到之處,舉目凄涼,哀鴻遍野。這位處長向張樹藩詢問,災情如此嚴重,到底餓死人沒有,張答:有,而且還不會少。只是由於自己從1959年9月以後一直被批鬥,對全區情況也不了解,估計餓死在20到30萬人之間。這位處長感到問題嚴重,立即回京向部領導彙報。在此同時,衛生部也收到河南固始縣委和省醫療隊聯合發來的關於固始縣發生的病情和已經死亡5萬多人的電報。

內務部領導聽取彙報后,立即向國務院秘書長習仲勛報告,習隨即向中央監委書記董必武彙報。這時,衛生部也將固始縣委和省醫療隊發來的電報轉報中央監委。信陽事件的黑幕由此初步揭開。

正當河南省委極力捂蓋子的時候,中央監委書記董必武派人到信陽調查了三個月,查有實據的餓死人數字為70多萬。調查組回到北京,向中央監委、中央組織部主要領導彙報了信陽地區的嚴重情況。當晚,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安子文將情況報告了周恩來;中央監委副書記王從吾則向周恩來呈送了關於信陽事件的書面報告。周恩來召集國務院緊急會議進行討論,決定成立中央工作組;由中央監委副書記王從吾任組長,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安子文為副組長,深入信陽地區,進一步調查情況,向中央作詳細彙報。工作組幾十人來到信陽,親眼看到許多村子已絕人跡,以及吃人的慘狀,僅光山一縣就餓死20萬人,見者無不掉淚。

1960年10月24日,李富春將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監察委員會4名幹部10月21日報來的關於河南省信陽地區大量餓死人和幹部嚴重違法亂紀等問題的調查材料呈送毛澤東。毛於26日批道:「請劉、周今日即看,下午談一下處理辦法。」據王任重日記記載, 26日,在毛澤東召集的華北、中南、東北、西北四個大區的省、市、自治區主要負責人會議上,討論了問題嚴重的而暴露比較早的山東、河南兩省的問題。

中央同樣有責任

11月6日,中央書記處開會,聽取安子文匯報河南問題。據中南局第一書記陶鑄談及工作組了解的情況:全省三分之一的地區人畜大量死亡,生產力大破壞,黨與群眾關係受到很大損害。信陽地區的光山、固始、潢川等縣遭到了毀滅性的摧殘。光山槐店公社很多村子都沒有人了,一個小隊90多人,只剩下30多人了。

隨後,中央再派王從吾、徐子榮及中南局書記、湖北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到河南傳達中共中央、毛澤東的指示。河南省委遂決定改組信陽地委的領導班子,並在信陽地區全面開展清查漏網地富和國民黨的殘渣餘孽,進行奪權鬥爭。信陽地委1960年12月22日向河南省委、中南局和中共中央的報告說:

全區16個縣、市的整風運動都已經開展,187個公社,開展整風156個,佔83%;4497個大隊,開展整風2948個,佔62.9%。投入整風的工作隊中,有區級以上幹部2000餘人,參加整風學習的各級幹部13萬餘人(其中:地專直2000餘人,縣直1萬餘人,公社13000餘人,大隊、生產隊近11萬人)。對於一部分有罪行和有嚴重錯誤的人,已集訓8000千餘人,特別集訓5000千餘人,鬥爭和批判1萬餘人。有些罪大惡極民憤重大的已作了初步處理,其中撤職查辦管教反省的983人,逮捕法辦的275人。已經有1327個大隊的領導權被奪了過來,正在進行奪取領導權鬥爭的有1621個大隊,其餘大隊正在積極進行準備,不久即可展開鬥爭。

12月31日,毛澤東批示:這是一個好文件,全國三類社都應照此執行。1961年1月1日,中共中央將信陽地委這個報告批轉各中央局和省、市、自治區。

根據中央1961年1月1日的批示精神,信陽地區開展 「民主革命補課」運動,對生產隊以上幹部分別採取整風、集訓、特訓的方法進行整頓清理,共集訓50672人,特訓26433人,逮捕4220人。截止1962年底,全區幹部的組織處理結果是:受各種紀律處分的幹部3845人,占幹部總數的1.33%;被作為階級異己分子、蛻化變質分子和其他壞分子以及刑事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處理的688人,占幹部總數的0.23%。原地委常委、書記處書記以上的幹部受刑事處理的1人 (判刑三年),黨紀處分1人 (撤銷黨內職務);縣委第一書記判刑的7人 (判死刑緩期執行的1人,判二至三年徒刑的6人),受到黨紀處分的8人 (開除黨籍2人,撤銷職務2人,嚴重警告4人)。

歷史地看,把信陽事件定性為「階級報復」、「違法亂紀」的 「反革命復辟」是不正確的,當年曾因此受到嚴重處理的固始縣委書記楊守績在1985年申訴說: 「『信陽事件』性質根本不是反革命復辟,責任也不都在下邊,省委有責任,地委有責任,縣委有責任,中央同樣有責任。」這個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當年其他各省普遍發生餓死人的現象就可證明。

(據《中華文史周刊》、《中國新聞周刊》、《上海法治報》等有關資料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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