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回中國 港媒:中南海無人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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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7月23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明飛綜合報導)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在溫哥華時間7月22日下午踏上遣返中國之路。這起讓各界高度關注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似乎從此拉開了新的序幕。賴成爲中共權鬥的棋子一說越來越被外界肯定。接下來的案情將如何發展?賴的命運又將何去何從?香港媒體發表評論說,不管怎樣,賴被遣返這一消息,讓中南海無人入眠。

據中共喉舌媒體《新華社》報道說,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飛往中國的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

前一天晚上,加拿大聯邦法院在對賴昌星遣返案進行了3個多小時的聆訊后,于溫哥華時間21日下午6時作出判決,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決定執行賴昌星的遣返令。

此前,北京承諾賴昌星回國不會被判死刑。不過有律師和人權活動人士一直對賴昌星能否在中國能夠得到公正審判表示擔憂。

律師首次回應賴昌星遣返問題

就在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了賴昌星要求延緩遣返的上訴之後,賴的律師麥塔斯,週五(22日)首次對聯邦法院拒絕延緩遣返的判決做出回應。

賴昌星的律師麥塔斯表示對法官的判決感到遺憾,但認為加國司法體制在對待賴昌星的態度上做出了榜樣。

麥塔斯在書面聲明中說,法官肖爾在判決書中沒有涉及他提出的多個重要問題,結論和查明的事實有不符之處。他認為,法官過於看重外交保證的存在,而忽略了保證的措辭和具體內容。

關於是否上訴的問題,麥塔斯說,這是最後的判決,因為法律不允許對延期執行的判決作出上訴。

麥塔斯在最後寫道:「在過去的十一年中,加拿大司法體制在處理賴先生的案件時,雖然不是每次都接受他的證據和立場,但在對待他的方式已經樹立了典範,也在司法方面給中國做出了一個榜樣。」

遠華案回放

現年52歲、擁有香港身份證的賴昌星,是廈門遠華走私案的主要嫌疑人。他所創建的遠華集團被控在90年代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人民幣300億元。涉及遠華案被審判的有300多人,其中14人被判死刑,其中包括省級官員和一名公安部副部長。

1999年8月,作為遠華案主要嫌犯的賴昌星和家人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訪問者身份進入加拿大。2000年,賴昌星和家人在溫哥華提出難民申請,2002年被拒。隨後,他通過司法覆核,上訴,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然後繼續司法覆核,上訴等法律程式,試圖留在加拿大。2010年中國向加拿大移民部做出了不判處賴昌星死刑,不虐待,公正審理案件的保證。2011年7月7日,移民部第二次做出風險評估,認為他受虐待的可能性不大,並計劃在7月12日將他遣返。賴昌星7月11日獲得了聯邦法院的暫緩遣返令,有效期到溫哥華時間7月22日中午12點。他在7月21日再次向聯邦法院申請暫緩遣返令時被拒。

港媒:中南海無人入眠

香港《東方日報》發表評論說,賴昌星被遣送回中國的消息,勢必對中南海造成巨大衝擊。有人舉杯歡慶,有人輾轉反側,有人膽戰心驚,總之無人入眠。

評論指出,目前正值中共十八大人事佈局的關鍵時刻,團派與上海幫相互較力,暗戰不止。而賴昌星手中掌握當年「遠華走私案」官商勾結的黑幕,所涉人物之多、層次之高,恐怕出乎外界意料,他被遣送回國必將影響中共各派系權力的消長。

評論認爲,更有意思的是,上海幫核心江澤民日前傳出中風癱瘓,已難以視事。缺少江澤民這個靠山的上海幫,勢力本已式微,如今再加上賴昌星返國,舊案重提,新帳舊帳一起算,上海幫在新一輪的權鬥中勢必進一步受困。

而賴昌星當年在廈門設立「紅樓」,內設淫窩賭廳賄賂官員。他本人也曾經表示,他要是回國,「很多中共高官會睡不著。」

因此,文章最後說到,賴昌星回國後,掌握在誰手中,賴昌星會說甚麼,說多還是說少,又會咬出誰,才是事件的關鍵問題。

     新唐人電視台 http://www.ntd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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