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蒙拐骗言而无信 共产党竟是如此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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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4月22日訊】所以我们要(說):坑蒙拐骗言而无信 共产党竟是如此施政。

事由:

05年6-12月份,夏津縣南城鎮政府雇傭我們為開發區景觀大道部分路段調土方,當時欺騙我們說是完工即付款,但完工後南城鎮一直推拖沒錢,直到07年3月才給打了一張暫存備土款300073元的條子,後在多次催要的情況下才付給了5000元,並又重新打了一張295073的收據,但這已是相隔4年的09年2月。

這筆修路工程款是以資代勞的形式由老百姓集資的,景觀大道其他承包單位都已在完工後付款完畢,唯獨南城鎮政府挪用了我們的工程款,以至於我們這些為南城鎮政府施工的農民工為此背負沈重的精神、經濟負擔,終日過著負債累累、躲債逃避、居家不安、食不甘寐的煎熬生活。

我們去找現任鎮長、書記討要欠款,得到的答復是不管以前的賬,接官不接賬。這就是社會主義優越性?這就是人民政府?這就是堅持中共領導的理由?

我們有理由相信南城鎮政府領導是代表著中共當局的形象,南城鎮黨委領導也是代表著中共的形象。所以我們要問:坑蒙拐騙言而無信 共產黨焉能如此施政?

依據: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94號),從源頭上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的實施意見(國發【2006】5號。

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發辦【3003】94號文件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04]29號。

要求:

1、要求追究南城鎮政府有關責任人挪用百姓集資款的違法責任;

2、要求縣政府責令南城鎮政府遵守國務院、省政府的文件辦事,同時遵守承諾、停止欺騙,付給我們應得的工程款295073元,並另外承擔我們4年的損失計12萬。

夏津縣銀城街道辦 王慶鬥 趙玉新

200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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