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兩會後 兩岸台北進行ECFA第二次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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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0年3月7日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第二次協商將於大陸人大、政協兩會後在台北進行,預計最快於15日左右,具體日期仍待最後確定。

有關大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11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預計13日閉幕,第11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預計14日閉幕。

主管大陸事務官員表示,兩岸ECFA協商採循序漸進原則,第二次協商可望觸及早期收穫清單議題,先談合作類別大方向,但不一定會立即進入細部合作項目。

在第一次協商時,經濟部初步試探大陸對於將500多個項目列入早期收穫清單的反應。台灣官員指出,對岸雖然沒有明確反對,也沒有提出他們的早收清單項目,但表示500項太多了,因為其他國家沒有提出這麼多。

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表示,ECFA大陸可對台灣「讓利」。官員認為,這是一個宣示,但還無法就此斷言在進入實際協商時,對方是否會大幅讓步。

兩岸已於1月26日在北京舉行第一次協商,初步納入ECFA的經濟合作項目,涵蓋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原產地規則、早期收穫計畫、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及經濟合作等。

目前台灣很多人對於簽署ECFA有很深的疑慮,認為兩岸進一步經濟合作對臺灣未必有利,立法委員陳淑慧將在3月8日、9日於台南市及台南縣舉辦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系列座談會,邀請官方及產業界代表一同討論ECFA,陳淑慧希望透過不斷舉辦類似的活動,讓民眾更加了解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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