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君律師 遺囑信託知識講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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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1月14日訊】李漢君律師近期將為大家介紹有關遺囑信託方面的知識,今天是第一講。

一、設立遺囑的重要性

遺囑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來說明立遺囑之人過世後的財產轉移事宜。人們往往忽略設立遺囑的必要性,有一半的美國人去世之前沒有留下遺囑。沒有留下遺囑(無遺囑死亡),您財產的分配將由您所居住的州的遺產法律來決定。這樣產生的結果可能不符合您的生前意願。如果您沒有明確的繼承人,而且也沒有留下遺囑,州政府甚至可能將您的遺產充公。所以,設立遺囑與貧富無關。只要有設立遺囑,您的資產就會轉移給您指定的受益人。

二、遺囑鑑定

遺囑鑑定是一個法律術語,是要驗證遺囑的有效性。法院將判定您簽字的遺囑是否如實說明了您所希望的遺產分配方式。遺囑鑑定一般需要幾個月,如果有遺產糾紛則可能延長至幾年。在遺囑鑑定的過程中,任何人都不能動用遺產,除非有法院許可。如果遺囑鑑定較為複雜,您還需要負擔很高的費用。

經過合理規劃,遺囑鑑定手續可以得到簡化甚至免除。例如,人壽保險的理賠金不需要經過遺囑鑑定,可以直接由保險公司付給受益人。

遺產專業律師可以協助您確定最適合自己的方案。各州對於遺囑的具體規定都不相同,一般而言,年滿18歲,精

神正常(神智清醒且記憶正常)的人都可以訂立遺囑。在訂立遺囑之前,您要諮詢律師的意見,因為每個州的要求都不同。

您若有下面情況之一,則特別有必要訂立遺囑:

‧ 您有未成年子女

‧ 預計去世時要繳遺產稅

‧ 繼承人或受益人之間可能會有分歧

‧ 您有再婚後所生子女或繼子女

‧ 您在其他州擁有財產

‧ 您想成立信託

‧ 或您有未結婚的伴侶

遺囑必須符合您居住州的法律才具有效力。有些州的法律對遺囑格式、簽字方式都有具體規定,並要求簽字時必須有若干數量的成年證人在場。

請記住,如果您有未成年的子女,設立遺囑尤其重要,因為您可以事先指定您過世後子女的監護人。如果沒有遺囑,法院將會為他們指定監護人。

三、遺囑的基本要素

‧ 姓名和住址

‧ 配偶、子女及其他受益人(例如慈善機構或朋友)的姓名

‧ 候補受益人,以防受益人先您去世

‧ 各類財產, 例如汽車、住宅,等

‧ 扣除抵押、債務和特別贈與後,剩餘資產的總體分配

‧ 設立信託(如果需要)

‧ 免除他人欠您的債務(如果需要)

‧ 遺囑執行人的姓名

‧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姓名

‧ 候補監護人的姓名,以防首選監護人不能或不願執行遺囑

‧ 您的簽名

‧ 證人的簽名

‧ 自我證詞:如果您和證人在公證人面前簽署遺囑,即確認每個人都是您遺囑的實際見證人和簽署人。這樣的遺囑會避免將來有人懷疑您的遺囑和簽名的真實性。

設立遺囑時,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未成年子女指定監護人,以及指定一名遺囑執行人。

我所免費提供有關遺囑與遺產規劃的知識手冊,歡迎來電索取。

電話:718-888-0882。

李漢君律師具有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律師執照,可以為這兩州的居民提供周到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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