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讚寧:對郭泉的控罪和判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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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10月20日訊】郭泉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法律專家張讚寧教授認為,當局對郭泉的指控和判決是違憲的。著名刑法律師莫少平也表示,判刑涉及法律界一種有爭議的觀點,法律界認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立法與憲法衝突,應該廢除。

對於前南京大學副教授郭泉被判10年重刑,法律專家張讚寧教授指出,當局所指控的罪名是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從法律上講,是站不住腳的。

張讚寧:「中國的憲法不是公民有言論自由,有結社自由嗎?所以他這個判決是違憲的。郭泉這個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我認為是文字獄。」

張讚寧認為,國家就是人民土地,是顛覆不了的,反對執政黨或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這種理論,中共在70年前自己就曾經批判過,現在卻拿來用以制裁它的反對者,這是雙重標準。

由於「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憲法賦予公民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的界定衝突,著名刑法律師莫少平指出,其立法一直備受爭議。

莫少平:「(法律界)更激烈的說法,應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本身立法和憲法是衝突的,是違憲的,有更激烈的觀點說那你顛覆國家政權罪本身,你是和憲法的公民結社自由是相衝突的,那也應該取消掉。」

近10年來,中共以所謂的煽動顛覆和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將一些跟它不同調的人士判刑關押,因而不斷有中國學 者聯名,要求當局廢除該項控罪。

新唐人記者白梅、寧修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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