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歌滄雅加達四日專電)印尼反貪刑事法庭今天裁定,總檢察署高官、前央行週轉資金舞弊案調查小組主任烏立貪污罪成立,被判處二十年監禁,罰款五億盾(五萬四千美元)或易以一年徒刑。
上述判決比檢察官求刑更重,檢方是要求判處被告十五年監禁,罰款兩億五千萬盾,或易以半年監禁。
烏立被控收受女商人阿塔麗達六十六萬美元賄款,以及曾向前銀行重組機構主任格連勒索十億盾,因證據確鑿而被定罪;阿塔麗達是涉嫌央行週轉資金舞弊案的前印尼國民銀行集團東主三蘇努沙林(林德祥)的聯絡人,她已因行賄而被處五年監禁。
判決書中說,沒有足以減輕被告罪狀的事項,被告作為執法人,已損害總檢察署和一般執法機構的形象及信譽,並在伸張法治上作出刑事行為。據指出,被告在庭上不曾承認罪行,企圖進行巧辯使案情錯綜複雜,這種舉止已傷害了印尼的感情和心境。
判決書也指出,被告作為調查小組主任,曾和財政審計局人員阿迪串通,使三蘇努沙林涉及的案件由刑事轉為民事,並指示阿塔麗達偽造文書等。烏立在偵訊及庭審中,一度把賄款說成是鑽石買賣,後又改口說是阿塔麗達要投資開設汽車修理廠。
這起重創總檢察署的賄賂案迅速審結,被告被判重刑,為肅貪委員會自二零零二年成立以來所僅見,顯示當局肅貪沒有手軟。民間反貪機構貪污觀察指出,該案仍有其他共犯機構,但烏立在庭上沒有供出,他願意自已扛起責任。
此案轟動多時,已造成副總檢察長等三名高官落馬,調查小組十一名檢察官迄今仍受偵查及監管,以及總檢察署決定重新調查央行週轉資金舞弊案。
另一方面,反貪刑事法庭昨天審訊棉蘭市長阿卜迪拉涉貪案,檢察官對他求刑八年及罰款五億盾,他被控在消防車購置案及財政預算案中貪污。
資料顯示,今年以來,全國各地有更多的行政部門首長因涉貪被列為嫌犯或被告,包括明古魯省長及其他十一名縣市長,人數超過去年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