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環保人士吳立紅被判刑家屬要上訴

Facebook

【新唐人】江蘇宜興法院10號以“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將太湖環保人士吳立紅判處3年徒刑。吳立紅家屬表示根本不存在勒索和詐騙,他們將要上訴。下面請看本台記者的報導。

据吳立紅妻子許洁華介紹,雖然法院聲稱公開審理,但只給了家屬2張票。其他旁听的都是當局安排的人。而后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吳立紅的父親和其他二位親屬也進入法庭旁听。但是美聯社、紐約時報等多家境外媒体均被法庭拒之門外。

許洁華說:“他們說是對外公開審理,但一共給我們2張票。其余的人都是指派進去的。來的記者也不能進去”。

許洁華還透露,公訴方沒有證人出庭,書面證詞也都是与案子關系不大的證人。而吳立紅在法庭被帶走前告訴家屬,他遭到刑訊逼供,并要家屬一定替他上訴。

許洁華說 “吳立紅出來了,說他們對他刑訊逼供,而且把煙頭燙他的傷口還看得出。他說一定要上訴,他說是冤枉的,這絕對是冤枉的”。

宜興市維權人士魏道華表示,當天他想到法院旁听,但多名警察跟蹤他到法院,并把他押送回家。

魏道華說:“我今天下午沒到門口,我們宜興派出所就把我弄到派出所。一直看我到晚上10點鐘。”

魏道華還指出,吳立紅是冤枉的,而是真正為防止太湖污染的環保人士。

魏道華說“吳立紅沒抓時候,太湖的藍藻從歷史上都沒有過,吳立紅被抓起來不到一個月,吳縣十万人口沒水喝。因為吳立紅被抓后,把污染放了,沒有人管了。”

家屬指出,當局宣傳吳立紅從周鐵鎮財政所謂勒索的4万元,其實是吳立紅正當應得的報酬。

江蘇環保人士吳立紅曾拍攝大量太湖等處環境受污染的照片并進行舉報。因此2005年被評為中國十大民間環保杰出人物。分析人士指,由于吳立紅不斷揭露當地污染問題,所以才遭到當地政府和污染企業打擊報复。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聞箴 舒展采訪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