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亮:在深圳看守所遭受的酷刑、虐待

基于自然法则赋予人类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及宪法和法律所予以保障的权利,鉴于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人格权等被侵害的事实,出于公民的良知和权利,予以宝安区看守所下述举报:

一、入所体检期间,经常发生因反应迟缓遭到辱骂和殴打,且无民警值班。
二、在收押大厅办理入所手续期间,个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未能在有效的视线范围内当面清点,被相关人员非法侵占,理由是不能过机,现场无民警值班。
三、在押人员首次入仓或转仓时,被强迫脱光衣服,做包括双手抱头蹲跳、掰屁眼、拨弄生殖器等侮辱动作,并接受严厉恐吓性盘问案情,稍有不从就会招致掌掴、鞋打、拳殴或蹲罚等处理。
四、强迫在押人员效仿女性蹲姿小号。
五、大面积使用和授权若干名在押人员管理监仓一切事物,形成利益输送,滋生牢头狱霸的行为。恐吓、辱骂、体罚、欺压其他在押人员;剥夺进食和充分睡眠的权利;使用械具禁锢限制人身自由。
六、关押多名疑似精神病患者,在未能得到及时治疗和确诊的情况下,医护人员擅自提供精神类药物给在押人员喂食。这些在押人员并受到牢头殴打、虐待、污辱和使用械具,如B140伍慧侵害王淼。
七、对在押人员使用辣椒水、脚镣、高压电击等酷刑手段侵犯人权。其中个别受酷刑惩罚的在押人员被强迫游仓示众。
八、强迫在押人员购物时按全额抽取10%~20%的生活用品给牢头支配和使用。看守所没有按同级财政支出提供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
九、监室内进出内仓门时,强迫在押人员向牢头高低蹲、举拳喊口号问候,类似于纳粹效忠的宗教仪式。
十、在押人员的个人物品经常遭到牢头狱霸的搜查。
十一、没有将爱滋病、肺结核等传染性极大的在押人员进行专仓隔离关押。

公开中共酷刑的种种罪行再入罪
林生亮,广东梅州人,居住深圳。去年五月,因为用彩笔在共用单车、面包车、警车上书写民主标语,被警方以毁坏公私财物的名义抓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获刑14个月。2018年7月27日才获得自由。

出狱后,他通过各种途径揭露宝安区看守所对待在押人员虐待、殴打、污辱甚至酷刑的种种罪行,在微信批评中共,在推特上建议建立中共恶人榜。林生亮于2018年8月24日再次被抓,现已被逮捕,羁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今年10月30日,他在狱中他写下了这封举报信和一封呼吁信,近日由前去深圳看所守的老兵朱吉祥带出。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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