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7月19日讯】去年,四川省眉山市一49岁男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刺杀4个熟人,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之后,该男子被司法鉴定为患有精神病,引发争议。该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将于7月24日在四川省眉山市中级法院开庭。
据大陆媒体7月18日报导,徐某是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人,2025年9月9日,徐某头戴鸭舌帽、携带事先准备的匕首从家中出发,先后袭击了同村舅舅高某云、在路边遇到的长辈高某远,以及他的小学老师高申远,造成上述3人死亡。随后,徐某来到邻居郑某强家中,刺伤了她的丈夫毛某星,并驾驶电动车逃跑。
检方起诉书显示,当日上午11时30分许,徐某在逃离途中被警方抓获。同年9月24日被执行逮捕。
司法鉴定显示,高某云、高某远、高申远均因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伤,造成心脏、肺等重要器官破裂,大量失血死亡;毛某星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检方同时指出,徐某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犯罪时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起诉书显示,徐某此前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未过5年又犯罪,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据大陆媒体之前报导,案发后,徐某被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法医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此案在大陆社交媒体平台引发了争议。
网友说,“徐某作案前关机拔卡、踩点三个月、规划路线、专刺要害、逃跑选偏僻路。这哪像精神失控?这分明是顶格预谋”“支持家属申请重新鉴定。人清醒不清醒,不是一纸报告说了算,看他做没做清醒事”“很明显的预谋犯罪,跟精神病没什么关系了”“合理怀疑顶着精神病人的帽子故意杀人为什么‘精神病’时不控制,杀数人后又‘精神病’?”
近年来,中国大陆社会冲突加剧,杀人惨案频发,但当局常将凶手的犯案动机定调为“精神病”或“个人心理问题”,以此将暴力事件与社会问题或制度不公切割,避免引发公众对体制的反思与问责。
(责任编辑: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