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缴”养老金案 河北一法轮功学员胜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7月15日讯】中共迫害法轮功长达27年,在这个期间,有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被官方非法扣发,使他们的生活陷入困境,有的靠拾荒度日,甚至含冤离世。但是,6月25日,河北省涿州法轮功学员贾凤仙在养老金“被追缴”一案中获得胜诉,引发各界关注。

《明慧网》报导,现年62岁的法轮功学员贾凤仙是涿州市综合执法局园林处退休的职工,之前因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遭到绑架,被冤判7个月。涿州市社保中心依据《人社部〔2012〕69号》文件,以贾凤仙所谓的“刑期”为由,扣发养老金,今年2月,还向她追缴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共计48万人民币。

海外中国人权律师联盟负责人吴绍平告诉新唐人,养老金是每一个劳动者按照法律要求,存到养老账户的钱,这个钱实际上是劳动者个人所得。

海外中国人权律师联盟负责人吴绍平:“养老金,是老百姓自己一辈子辛苦劳动,把其中一部分,被政府强制统筹缴纳而已。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定,政府可以扣发老百姓的养老金。从法律上来讲,它的这个规定,也是无效的。”

吴绍平认为,中共通过扣发养老金,对其他人起到一种恐吓作用,不听中共的话,就是这样的后果。虽然这个案子胜诉了,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也能得到法律的正义。

吴绍平:“中共不讲法,它没有法治,只有人治,你如果出来这样的法律,那你就等于是直接的、赤裸裸去抢劫老百姓的钱财,那就是对老百姓财富的一种掠夺,所以,即使有法律,这个法律本身就是恶法。”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负责人汪志远强调,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本身就是违法,扣发养老金更是违法。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负责人汪志远:“扣发养老金、扣发工资、停职、解雇,这都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种手段。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这是属于经济上截断,都是迫害。”

汪志远表示,这次的胜诉可能是个别法官良心发现,或者是体制内的人为自己留后路,但不是中共政策的改变。

汪志远:“从这件事情看,人心都在变,整个社会在变。就是在体制内执行迫害政策的人,也在松动了,也有些人开始做一些后路工程了,这就说明中共的迫害政策,已经难以为继了。”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张钟元、李珊珊、彭新宇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