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驾车逃走撞死家暴夫 法院判“故意杀人”挨骂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6年06月30日讯】河北一名女子半夜遭丈夫家暴,开车逃走时撞死丈夫。中共法院坚持判决“故意杀人”,引发网民怒火。

2026年6月28日,备受关注的“河北女子遭家暴驾车逃跑致丈夫身亡案”二审宣判。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即依“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曹女士的父亲对媒体控诉:“我女儿明明是在逃命,咋成了杀人犯?我们会继续申诉,一直打到底。”

根据陆媒报导,此案起因是一起家庭极端暴力事件。2024年5月21日凌晨,26岁的曹女士遭丈夫刘某某猜忌。刘某某随后持刀对其进行家暴,并开车载她去找她的闺蜜对质。期间,刘某某酒驾开车一路闯红灯,边开车边殴打。途中,曹女士伺机将刀扔出车外,但刘某某又下车捡回,继续用刀抵住她的脖子威胁:“今天要是找不到你闺蜜,就把你杀掉。”

凌晨2时47分,车辆停在女伴王某家附近。小区监控显示:刘某某将曹女士拖拽至车尾殴打,更疯狂撕扯她的衣物。

曹父说:“女儿被打到奄奄一息,衣服、下身都扒光了,内裤也没了。男方家的小姨夫妇就在现场看着,竟然不阻拦。”

凌晨3时09分,精神崩溃、几近赤裸的曹女士伺机钻进驾驶室,启动车辆试图逃离。刘某某随后爬上车头机盖试图阻拦。曹女士因恐惧加速并甩动车辆,试图摆脱刘某某。一分钟后,车子高速撞上路口花池。刘某某送医后因肝肾多发破裂伤重不治。曹女士也身受重伤,腹腔积血、肋骨及骶骨骨折、鼓膜穿孔。

中共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曹女士明知刘某某趴在车头,仍持续加速甩动车辆,意图将其甩下,最终引发重大车祸,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判决书虽然承认刘某某持刀威胁、具有明显过错,但仍判处曹女士有期徒刑11年。

曹女士及家属不服并提出上诉。上诉状指出,一审法院片面认定阻止逃离的过程,忽视了刘某某趴车是“暴力行为的延续”。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极端情况下,曹女士的逃跑行为绝非刑事犯罪,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一出,再次在网络上引爆舆论。大陆网民几乎一面倒地支持女方立场,对法院判决表达强烈的不满与愤怒。

网民纷纷留言:“刀都架脖子了还不跑?到底是命重要,还是法律条文重要?”“换作是任何人,在那个当下唯一的本能就是踩油门逃命,这妥妥的就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开释!”“这判决简直是在告诉施暴者:只要你爬上车头,受害者就只能等死,否则反抗就是11年起步。”

(责任编辑:陈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