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9日讯】日前,中国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一名原副局长李志强,因几年间疯狂聚敛的违法金额高达2293万余元,而且横行当地多年,被以贪污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19年。这位小局长的大“官霸”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山东商报》报导,当地民众流行一句话叫:“重庆有文强,保德有志强。”尽管只是一名副科级干部,但李志强几年间疯狂聚敛的违法违纪金额却也达2293万余元之巨。其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和群众,行为嚣张,作风跋扈,顺从他者才可事顺,否则就会成为“靶子”,成为一大“官霸”。身为副局长却在许多方面充当“一把手”。15年间,住建局换了4任局长,有的主动辞职不干,有的被动调离。
“跟着我干,肯定不会亏待你;不跟我,咱俩明天就是仇人。”李志强对曾在他手下任职的城建大队大队长说。
报导指,早在1992年6月,李志强的霸道就已经闻名当地。计量局调整了李志强之妻马丽的办公室。第二天,李志强来到局长办公室,坐在桌上说马丽在办公室丢了五千元,推打局长,并当众掏出其生殖器对刘进行侮辱,并将刘困在办公室限制人身自由六小时。1995年10月被调任保德县建设局副局长后,李志强的“恶霸”行为越发变本加厉。
据一办案人员说:“多年来被李志强指使殴打过的人太多了。”2005年以来,李志强未经上级批准和局务会研究,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佣各类人员20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
霸道的做派下,李志强无所顾忌地贪污、受贿、骗取贷款、非法倒卖土地,迅速成为保德这一国定贫困县里有名的“富”局长。
2000年春天,李志强将保德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队址的部分建设用地分给该队14名职工,用 于自建个人住宅,并向7名想多占土地的职工共收取土地转让费10.1万元。李志强还以个人名义将剩余的288.6平方米土地转卖他人。李志强将上述转卖国 有土地所得37万余元据为己有。
而随着保德县楼市价格逐渐上涨,李志强先后以亲属的名义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公司,疯狂地借壳敛财。据当地法院称,李志强先后3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土地,收受贿赂共计435.5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7.055万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100.2万元。
保德县位于山西省西北部,全县15万人口。当地有句民谚叫“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描述了民众生活的艰辛。直到上世纪末,全县财政收入每年还不到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