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維持德州對郵寄投票的限制

Facebook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8月23日訊】德州《選舉保護和誠信法案》部分條款恢復實施。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近日推翻下級法院裁決,恢復涉及郵寄投票與選票收集的9項安全措施。

德州《選舉保護和誠信法案》,在2020年選舉後獲得通過,旨在加強選舉安全,特別是郵寄投票和選票收集方面的安全。

但這項法律曾面臨訴訟的挑戰。聯邦地區法院曾經發布永久禁令,阻止這個法律的實施。原因是一些團體認為,這些規則歧視殘疾人選民,並造成了投票障礙。

然而,近日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宣布恢復了德州2021年選舉法的9項條款。

美國巡迴法官安德魯‧奧爾德姆(Andrew Oldham)在小組意見書中寫道:「郵寄選票容易出現舞弊現象,這一點早已得到證實。」而「該項德州法律「最重要的是」對郵寄選票和選票收集施加了安全措施。」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玫琳綜合報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