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7月25日訊】日本政府計劃進一步收緊移民政策。新的修訂草案對申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在收入水平、預期養老金上等條件上設定門檻。
日媒報導,日本現行的《出入境管理及難民認定法》規定,取得永久居留權的條件是:1.品行良好;2.具備獨立生活能力;3.符合日本的最佳利益。近日,日本出入國管理局發布了修訂版外國人申請「永住許可」授予指南草案,對2和3提出了更高要求。
現行指南對於「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僅要求申請人「不會成為公共負擔,且可望維持穩定生活」。修訂草案則明確指出,申請人未來必須具備「自力維生能力」,且須具備「和日本人同等水準以上的經濟條件」。
原則上,申請人年收入必須高於日本家庭平均收入,並且未來可領取的養老金數額,須達到以該收入水準連續繳納30年雇員養老金時可領取的水準。
若養老金不足,申請人持有的存款或其它資產如果足以彌補不足部分,也可視為符合要求。對於年輕申請人,所需補足的資產標準將相對較低。
此外,修訂草案也將「符合日本的最佳利益」的要求具體化,新增了日語能力及對日本制度、法律與社會規範的理解程度等要求。
修訂草案將在徵詢各界意見後正式定案,預計於10月1日生效,適用於明年4月及之後提交的申請。不過,有關收入水準的要求,將追溯至今年4月及之後提交的申請。
(責任編輯:徐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