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警詐騙700萬元菸酒 公安局推責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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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9日訊】近日,安徽滁州一女警向多名商家賒購7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菸酒,被以欺詐罪入獄。涉事公安局不願承擔損失,推責稱是女警個人行為,引發質疑。

6月8日,「女刑警向15人賒購700萬菸茶酒詐騙」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綜合大陸媒體報導,法院的判決文書顯示,安徽滁州定遠縣刑偵大隊37歲女警閩某艷,2021年至2024年間持蓋有「定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公章的供貨合同,向13名商戶賒購菸茶酒。

閩某艷還讓輔警魯某墊款2.4萬元酒款,並以消除酒駕記錄為由,騙取居民黃某價值3.7萬元的白酒,累計詐騙15人,涉案金額近700萬元。

2025年,閩某艷被以欺詐罪判刑8年,目前仍有356萬元未追回。

售賣菸酒的商戶黃某某表示,閩某艷與他簽訂了供貨合約,上面蓋有定遠縣刑偵大隊公章,賒欠了444萬元菸酒款,仍有199萬元未追回。

黃某某認為,定遠縣公安局負有管理不當責任,要求其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但定遠縣公安局回覆稱,閆某艷是私蓋公章,屬於個人詐騙行為,公安局不承擔責任。

女警詐騙數百萬菸酒,引發網友熱議:「女警都這麼大膽子了?」

「自己是刑警居然幹詐騙,知法犯法最可恨!」

還有網友質疑定遠縣公安局甩鍋、推責:「權力監督不到位,才讓這種人有機可乘。」

「一句『個人行為』就撇清關係,公章隨便能私蓋,這漏洞得補上。」

「要點臉吧,幾句話把自己責任推得乾乾淨淨。」

「公安局說無責任,那受害者的損失誰買單?」

「356萬不是小數目,對小老闆來說是致命打擊。」

「可憐這些個體戶,辛苦錢打水漂,維權路漫漫。」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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