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突轉身撞路人摔傷獲賠7萬 青島普法案例惹群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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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5月08日訊】近日,山東青島一法院普法案例引發爭議,一女子在路上行走突然轉身,撞上後面的行人,摔倒受傷,獲賠7萬元,該案例惹網友一片嘲諷。

在青島電視台《法治青島》的「普法」節目中,青島李滄區法院立案庭庭長韓繼升介紹了一案例,女子劉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後同向而行,劉某在前面邊走邊接電話,其間突然轉身往回走,與王某撞在了一起,劉某當場倒地,造成骨折,劉某將王某起訴至李滄區法院要求賠償。

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劉某的傷情進行了鑑定,結果為十級傷殘,劉某請求法院判令王某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8萬餘元。

韓繼升稱,主審法官認為,劉某在前方無突發情況的狀態下突然轉身往回走,對於事故的發生存在較大的過錯,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系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後經多次調解,最終王某賠償劉某人民幣7萬元。

該案例引發了網友熱議。

網友調侃,「走路也算上安全距離了?」「如果轉身撞上的是電線杆,不得告電網公司?」「我在青島人擠人的一號線裡,怎麼保持安全距離,請告訴我。」「現在人也要考慮追尾了?」「這是把倆人當機動車判的?又一次顛覆三觀的判決」「好害怕,害怕前面的人突然回頭,萬一他撞到我手機掉地上壞了怎麼辦,萬一她的玉鐲子碎了怎麼辦,萬一她的假鼻子歪了怎麼辦?」「沒有7萬塊錢,就沒有資格在青島市的大街上走。」

(網絡截圖)

還有網友批評,「行人走路有安全距離?就算有,這人也屬於調頭逆行啊,就像兩輛車向前開,前車突然調頭撞上後車,那肯定前車責任啊。別人撞到我,我還要賠錢?是這樣的意思嗎?」「以後不光看到老人跌倒,不能扶。在路上看到老人,都要離距三米遠以後。」「也就是說,我在路上走的好好的,前面的人轉身撞了我,一下還從我兜裡掏走7萬?」「過節千萬別出門,安全距離保持不了。」「這個太離譜了。」

(網絡截圖)

網友紛紛到青島市中級法院官方帳號下評論嘲諷,青島市中級法院關閉了評論區。

名為「杭州陳澤鑫律師」的抖音網友在視頻中評論說,「安全距離通常只存在於交通法規裡,約束機動車行駛,從沒聽說過行人走路還要保持安全距離。」「更離譜的是,這起案件還成了法院的普法案例。」「直接顛覆認知。」

5月8日上午,有大陸媒體聯繫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立案庭,詢問網友們提出的關於「行人也要保持安全距離」的疑問,李滄區法院相關人員稱「沒有韓庭長的電話」。

之前,有大陸律師對新唐人表示,在中國大陸,大多數民事案件的調解和司法判決沒有多大差異,表面上,是糾紛雙方一致同意的結果,但其實都是在主審法官的威逼利誘下,當事人被迫接受。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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