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2日訊】針對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案,檢調日前兵分22路搜索後,除了遭新北檢聲押,新北地院週三(12月11日)表示,因謝宜容涉及圖利罪、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犯罪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見。另因其涉及吳姓公務員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勞動部已重啟調查。
中央社報導,新北地檢署週三下午發布新聞表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柏文、黃佳彥偵辦勞動部勞發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圖利廠商得標案件,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於10日至新北市新莊區、三重區、五股區辦公處所、公司處所、住居所等22處執行搜索。
檢方說,專案小組查扣手機、電腦、存摺等物,並帶回劉姓被告等23人調查。
檢方指出,被告謝宜容等人辦理勞發署北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林姓被告負責的某公司為差別待遇。林姓被告並於投標時,邀其他廠商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投標,以圖利該公司得標。
檢方表示,林姓被告透過該公司「量身打造」符合謝宜容個人偏好風格之辦公空間。另外,被告以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後,將禮品挪用為與公務無關的私人公關送禮用途。
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佔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外,林姓被告等12人分別以新台幣3萬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新北地院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法院說,經訊問被告後,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事證,認為被告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意圖得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罪、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等罪嫌。
法院說,謝宜容犯罪嫌疑重大,並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並禁止接見通信。
另外,針對北分署吳姓公務員輕生案,勞動部長洪申翰11日表示,該名公務員被交辦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加上謝宜容管理模式不當,吳員確實遭霸凌且輕生與工作有關,將重啟調查報告。
(責任編輯:盧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