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週刊】港府宣判民主人士 外界譴責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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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18日訊】4月16日,9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加2019年的反送中集會,正式遭香港法院宣判。案件受到國際關注,審判當天多國駐港領事官員出席聲援被告。美國國會也發表聲明,譴責政治迫害。

2019年8月18號,民間人權陣線以反警暴為主題,發起和平理性的流水式集會,當天有高達170萬香港人走上街頭,相當於每4名香港人,就有1人參與。

香港小朋友(2019.8.18):「香港人。」

示威群眾(2019.8.18):「加油!」

不過如今,香港多位重量級民主派人士,卻因為參與這場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集會,而被控組織與參與非法集結,遭香港法官宣判罪名成立。

16日,香港法官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對818案的9位香港民主人士宣判。

現年82歲,被稱為「香港民主之父」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因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罪罪成,被判囚11個月,緩刑24個月。

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

何俊仁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

吳靄儀判12個月,緩刑24個月。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如果這次我們要被判入獄,因為我們犧牲自由,使得很多香港市民,能夠行使他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遊行自由,所以我們並沒有後悔。」

據港媒報導,法官考慮到李卓人、梁國雄及區諾軒曾公開呼籲「塞爆維園」,因此量刑起點為18個月,分別判囚12個月、18個月及10個月。何秀蘭則判囚8個月。

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坦然面對任何的刑責,我們8.18 8.31與港人同行,是我們的驕傲。」

工黨前副主席何秀蘭:「政府可以監禁我們,可以困住我們,但是它困不住香港人的良心。」

黎智英818案和同天宣判的831案,分別被判刑1年和8個月,法官考慮到兩案的時間相近,同意其中2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14個月,另外,黎智英還被扣上違反國安法,以協助12港人案中李宇軒潛逃台灣為由,加控「協助罪犯」及「勾結外國勢力」兩項罪名,6月15日再訊。

法官同天宣判831反送中遊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李卓人判囚6個月,楊森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

香港法院宣判後,在法院外聲援的市民高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香港法院宣判當天,現場有多國駐港領事官員前來聲援被告。

包括荷蘭駐港副總領事羅傑、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以及澳洲、加拿大、法國、歐盟等的領事官員。

歐盟駐香港辦事處副主任韋理斯更是一早就排隊等候旁聽。

歐盟駐香港辦事處副主任韋理斯:「去年,我們27名歐盟外長同意,要密切關注涉及親民主人士的審判。在這方面,今天當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標誌,因為幾位非常知名的香港親民主人士被判刑。因此,我們一直在關注整個審判。」「正如我所說,這涉及親民主人士,也涉及和平抗議。顯然,這符合國際社會的正當利益。這就是我們今天在這裡的原因。」

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也到現場聲援。

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我很高興看到領事館的大家在這裡,因為我們希望國際社會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香港仍是一個國際城市,我們希望我們的核心價值不會被徹底摧毀。」

各國媒體也高度關注這場判決,英國、美國、德國和法國的媒體都在第一時間報導。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李察遜也在推特上表示,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並發布聲明,表示「對李柱銘、吳靄儀和黎智英等民主派領袖判刑,即是對民主、言論自由及法治判刑。不論當局將以何種莫須有罪名加諸在他們身上,他們依舊是香港的良心。」

針對香港法院宣判民主人士,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也發表聲明譴責。

「這顯然都是政治起訴。很少有人預測香港有一天會有政治犯,現在可悲的是,更多的人將受到嚴厲的《國家安全法》的約束。受國際條約保障的香港的民主自由繼續受到侵犯。新聞自由也在迅速衰落。今天發出的信號(對香港民主派人士的審判)將對美中關係產生嚴重影響。我們敦促拜登政府和國際社會對負責香港政治起訴的人追究責任。」

新唐人新聞周刊梁東、田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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