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提案重新定義搶劫罪 引發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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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4月02日訊】近日,加州民主黨議員提出法案,要求將不持武器,沒有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的搶劫,歸類為偷盜輕罪。引起社會強烈反對。週四,加州各界領袖召開視頻會議,反對該法案,請看詳細報導。

週四,加州司法等各界人士,提出對該法案的擔憂。

加州麻醉師協會首席法律顧問 John Lovell:「(根據法案),如果有人沒有使用武器(搶劫),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傷害,就不是暴力犯罪,而是輕罪。」

搶劫罪目前在加州是重罪,最高可判五年刑期。一旦法案通過,許多搶劫罪將降級成為輕罪,最高只能判處一年刑期。

亞裔美國人檢察官協會主席 Annie Esposito:「該法案毫無疑義,不負責任,也沒有必要。」

司法界人士擔憂,這些措施將鼓勵更多犯罪,並給全國帶來負面影響。

加州地方檢察官 Vern Pierson:「一直存在這種對暴力犯罪容忍度的不斷提高。」

加州地方副檢察官 Ryan Couzens:「對於那些遭受傷害的受害者來說,這沒有任何幫助。受害者只會想知道,為什麼負責任的領袖會率先鼓勵搶劫。」

還有人擔憂法案引發連鎖反應,可能導致許多已經判刑的搶劫者,被重新量刑。

犯罪倖存者組織首席執行官 溫斯庫納斯:「加州如何能擔負起,重做所有搶劫案的開支呢?特別是當由於大流行病,我們面臨預算危機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該法案是加州民主黨議員 斯金納提出的。

法案支持者聲稱,加州大多數正在服刑的囚犯,主要是少數族裔,對這類社區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

參加週四研討會的專家,希望更多加州民眾認識到該法案的負面影響。

新唐人記者傑森·布萊爾加州舊金山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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