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指定中共為跨國犯罪集團」提案全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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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1月12日訊】美國國會資深議員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聯合議員蒂姆‧伯切特(Tim Burchett)、議員斯科特‧德斯賈拉斯(Scott DesJarlais),於2020年10月1日發起法案,要求將中共認定為「跨國犯罪集團」,並要求對其起訴和制裁。

法案表示,中共2019年12月就知道了冠狀病毒,但在2020年1月3日下令將樣本轉移到國家機構或銷毀;中共對疫情的隱瞞,導致中共病毒全球大流行,(逾)百萬人死亡。

該法案還引用了2020年3月英國獨立人民法庭(China Tribunal)作出的書面判決,表示中共強摘人體器官的行徑,可能是現代世界上「犯下的最嚴重的暴行」。

中共強摘人體器官黑幕2006年首度曝光。14年來,國際社會至少發布了八大調查報告,指證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人體器官。

點擊「指定中共為跨國犯罪集團」法案英文鏈結。

以下是「指定中共為跨國犯罪集團」法案的中文翻譯:

第一部分:簡稱。.

該法案可被稱為「指定中國共產黨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法案」。

第二部分:發現。

國會發現以下事實:

(1) 中國共產黨(本法案簡稱:中共,CCP)的9千萬名黨員是在習近平總書記領導下的中國的唯一執政黨。

(2) 2020年6月30日,中國(中共)直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通過了嚴厲的「香港國家安全法」,給予執政的中共對香港這個半自治城市的全面新權力。

(3)「國家安全法」允許大陸中共官員在香港運作,並賦予北京權力,讓香港人服從中共的指令。

(4) 在中共新國安法下,外籍人士的身體健康受到威脅。

(5) 針對中共領導的對維吾爾人實施的不公正虐待和監禁的侵犯人權行為,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於2020年7月9日宣布,川普政府將禁止以下三位中共顯要官員進入美國:

(A) 陳全國,中共西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政治局委員;

(B) 朱海侖,新疆政法委書記朱海侖;以及

(C) 王明山,新疆公安廳黨委書記。

(6) 2020年7月13日,中國(中共)外交部對美國德克薩斯州聯邦參議員泰德·克魯茲(Ted Cruz )、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新澤西州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 Chris Smith)、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大使、尊敬的山姆·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等4名美國官員實行制裁,以報復蓬佩奧國務卿在7月9日的宣布。

(7) 2020年9月22日,眾議院以廣泛的兩黨投票方式,通過了H.R.6210《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

(8) 儘管中國(中共)承諾從2019年5月1日起確認所有的芬太尼產品為毒品,但根據2020年美國緝毒局(DEA)的情報報告,中國仍然是去年芬太尼販運到美國的主要來源地。

(9) 芬太尼的效力是嗎啡的50至100倍,2018年導致18,335名美國人死亡。

(10) 中國科學家和當局早在2019年12月就知道了冠狀病毒,但在2020年1月3日被中共官員下令將樣本轉移到國家機構或銷毀。

(11) 中共拒絕世界衛生組織訪問他們的國家,並在整個2020年1月拒絕了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多次提出的援助。

(12) 中國(中共)政府直到2020年1月19日才承認冠狀病毒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明確證據。

(13) 中國(中共)選擇在2020年1月23日封鎖武漢市,但在此前,500萬人已經離開了武漢。

(14) 嘗試就SARS-CoV-2病毒的後果提供透明度的中國醫生被任意逮捕,幾位醫生下落不明。

(15) 中國(中共)政府對本國人民實施旅行禁令,但卻告訴其它國家,包括鄰國,類似的限制沒有必要。

(16) 美國已有20多萬人死於COVID-19,全球約有98萬人死亡。(編註:截至2020年1月11日,美國逾37萬人死亡,全球逾193萬人死亡。)

(17)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最近說:「來自中國(中共)的反間諜和經濟間諜威脅,是對我們國家的信息和知識產權,以及對我們經濟活力的最大長期威脅。」

(18) (FBI)雷局長明確指出了這種經濟間諜活動、惡意的外國影響和威脅的來源:「當我說到來自中國的威脅時,我指的是中國政府和中共。」

(19) 根據美國知識產權盜竊委員會2017年的最新報告,中國(中共)對協調一場大規模的知識產權盜竊運動負責,該運動每年從美國竊取2.5億至6億美元不等。

(20) 知識產權委員會(The IP Commission)的估算不包括「專利侵權的全部成本——這是一個亟需加強研究的領域」。

(21) 美國貿易代表已對2017年知識產權委員會報告的結論予以確認。

(22) 知識產權委員會發現,強制技術轉,令美國經濟每年損失1.8億美元至5.4億美元;在這些損失中,知識產權委員會還發現,中共在這些盜竊中所占比例最大。

(23) 據FBI局長雷介紹,中共的犯罪程度是如此廣泛和大量,以至於「FBI大約每10個小時就會啟動一個與中國(中共)有關的反間諜案件,目前FBI在全國範圍內正在進行的近5000個反間諜案件中,幾乎一半與中國(中共)有關」。

(24) 非營利性調查機構「中國人民法庭(China Tribuna)」(位於英國倫敦)在2020年3月的報告中詳細指出,中共對無辜受害者的強摘器官行直徑,可能是現代世界上「犯下的最嚴重的暴行」之一。

(25)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2019年的中國問題報告表示中共未能保護其公民的人權,「[2019年的報告]發現,隨著中國(中共)政府和黨越來越多地利用法規和法律來施行社會和政治控制,人權狀況惡化,法治狀況繼續惡化……針對權利倡導者、宗教信仰者和少數族裔群體,而濫用刑法和警察權力的行為也有增無減,對這些侵權行為的報導也越來越受到限制」。

(26) 中共在發現冠狀病毒後的刑事疏忽行為,導致數百萬美國人丟失工作和爆發全球經濟衰退。

第三部分:對中共的指定。

(a) 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在本法案實施之日,司法部長應定義中國共產黨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

(b) 國際犯罪組織目標名單——在本法案實施之日,聯邦調查局局長應指定中共為司法部的頂級國際犯罪組織。

第四部分:對起訴中共的(法律條款)修正。

(a) 總體而言——《美國法典》第18篇第96章修正,(建議)在末尾新增以下內容。

「§ 1969. 適用於起訴中國共產黨的某些規定。

「(a) 總體而言,在『指定中共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法案』實施後90天內,司法部長應向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常設情報專案委員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情報專案委員會提交報告,包括:

「(1) 根據第三部分《指定中共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法》將中共指定為跨國有組織犯罪集團的原理依據。

「(2) 中共從事、協助或非法活動(根據第1961(1)條的定義)的數量和範圍;以及

「(3) 根據1963年或1964年條款,對違反1962年條款的任何行為提出處罰建議。

「(b) 訴訟限制——對於中國共產黨參與非法活動(根據第1961(1)條的定義)的犯罪行為之日15年後,沒有任何訴訟限制可以排除對該犯罪行為的起訴。

「(c) 法律責任——根據《美國法典》第28篇第97章或其它任何法律規定的向外國的任何機構或部門提供的針對法律責任的保護條例,在調查非法活動(根據第1961(1)條的定義)期間,或如果中共被指控從事非法活動(根據第1961(1)條的定義)期間,則不適用於中共。」

(b) 文書修正——《美國法典》第18篇第96章,在目錄末尾增加以下內容:

「1969條款. 適用於起訴中國共產黨的某些規定。」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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