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瓏子原是為討債 黨氏女說前生警示世人

文/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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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順宗年間,陝西同州韓城縣芝川遷來了一戶姓藺名如賓的人家,家境一般。後來,有一個名叫王蘭的外地客商帶著數百萬錢來此地做茶葉生意。或許是因為藺如賓的房子大,王蘭不僅租住於此,還將大量茶葉放置在這裡。

在芝川做生意的數年中,王蘭常常是獨來獨往,並無任何親友跟隨在身邊。憲宗元和初年的一天,他生病臥床在家,一直覬覦其錢財的藺如賓認為無人會知曉,便一不做二不休將其殺害,然後侵吞了他的百萬資產。

自此,藺如賓一家過上了奢華的日子,衣食住行等堪比公侯之家。更讓一家人高興的是,當年藺家還生下了一名男嬰,玲瓏可愛不說,而且聰明超過古代的名人孔融、衛玠小時候。全家上下都喜愛的不得了,認為珍珠碧玉都難以與之相比,因此給他起名為「玉童」。

不用說,對於玉童的衣食住行,藺家都是給予最好的,每日都要花上數兩銀子。如果生病了,無論是請巫師辟邪還是參拜神佛,都毫不吝嗇,哪怕是一日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在溺愛中,玉童也漸漸長大了。雖然只有小小的年紀,但他卻穿著錦衣,乘著華麗的馬車四處遊玩,廣為交友,揮金如土,歌樓酒肆中都留下了他的身影,而且幾乎是日日如此。如此揮霍下,藺家走向衰敗,加上莊稼收成不好,藺家走到了靠借貸等待來年收成的地步。

讓藺家沒想到的是,元和十年,不到十歲的玉童暴卒,他的父母之哀痛難以言表,慘烈的哭聲傳到大道上,讓路人也為之涕下。家道敗落加上喪子之痛,藺如賓也染病不起。但即便如此,對於玉童的喪事,藺家也是竭盡全家的財力支撐,絕不肯委屈。喪事辦完後,每年到忌日,仍是施捨錢財,請僧侶祈福。幾年下來,藺家又恢復到了昔日的境況。

玉童穿著錦衣,乘著華麗的馬車四處遊玩,廣為交友,揮金如土,歌樓酒肆中都留下了他的身影,而且幾乎是日日如此。圖為清院本《清明上河圖》中的酒家。(公有領域)

大和三年(829)秋天,也就是玉童死後十四年整,有一名叫玄照的僧人到芝川南村一戶姓黨的人家化緣。敲門後,一名年方十三四的女孩子在門裡邊應聲道:「我的母親和兄長都出門了,無法提供食物。不過,離此向北數里有個叫芝川店的地方,有戶藺氏人家,今天是他們兒子的忌日,會布施僧人,法師如果前去,他們必是歡喜的,何不前去?」

玄照回道:「你一個女孩子,並非經常出入村市之人,又是如何知道這些事情的?莫不是在誑我?」女孩笑著說:「那個去世的兒子就是我的前世。」玄照大驚,便問其緣何知道,女孩沒有回答進了屋子。

為了驗證女孩的話,玄照找到了藺氏家。入其家所在的巷口,果然見其擺了很多酒席,等到了大門口,家人看見玄照非常高興,向其行禮並請其入室。

吃過飯後,想到死去的兒子,藺如賓又是哀不自勝。玄照遂道:「見你如此思念亡子,你想見他今生的樣子嗎?」藺如賓大驚,細問究竟,玄照以實情告之。

藺如賓迫不及待地馬上去了黨氏家,請求見見黨家的女兒。她的父母卻告訴藺如賓,女兒不肯見他。藺如賓自此信了幾分,又以為是因為妻子沒有同來,且沒有帶禮物來,因此不肯見,所以就先回了家。

次日,藺如賓夫婦相攜而來,還帶來了蜀紅二十匹作為見面之禮,但女孩仍不肯相見。藺如賓懇請其父母勸說女兒出來相見,女孩父母見他言辭懇切,便進屋勸說女兒,並說如果不想見,需要給個說法。女孩最終道:「就告訴他,沒有必要見面了。只需說『你們的兒子從出生到離世,花費巨大,王蘭的錢大概都花盡了吧』,他們聽到這話,一定不會再強求見面。」

茶葉

曾經有一個名叫王蘭的外地客商帶著數百萬錢來此地做茶葉生意。租住在藺如賓家的房子裡,還將大量茶葉放置在這裡。(shutterstock)

於是,女孩的父母出屋轉告,藺如賓夫婦果然相顧無言,悄然離開了。等他們走了以後,女孩的父母問其原因,女孩說:「女兒的前身本是茶商王蘭,有數百萬錢,曾客居在藺家。元和初年,因為頭眩之症臥床,為藺如賓所殺,我的錢財也為其霸占。我死後,上告於天帝。天帝問我想要如何懲罰他們,我便說願托生為他們的兒子,來耗盡他們的錢財,所以轉生為玉童。耗盡他們的錢財後,玉童也就死了。近來算了算,發現還有十貫錢沒有消耗,所以才有了昨天的蜀紅二十匹。從今往後,藺如賓也不會再思念自己的兒子了,追祭也就到此為止了。」

女孩還告訴父母,當年韓城有個叫趙子良的人,曾賒欠了王蘭五束茶葉,沒等到還時,王蘭就死了。過幾天,他會拿價值五束茶葉的聘禮為他的兒子向我求婚,錢收到後,我就會離開,並不會嫁給他。

果不其然,過了不久,媒人來為趙子良的兒子提親,並送來聘禮。親迎之日定在來年的歲首。而女孩在收到聘禮後,如其言也不見了。她的父母害怕趙子良責備,就謊稱女兒暴亡,還辦了葬禮。

喪禮當晚,女孩來見父母,並留下警世之言:「天帝以天下人愚,率皆欺暗枉道,詐心萬端,謂人可以言排,神可以詐惑。以詐惑人者,人亦詐焉;以妄欺人者,人亦妄焉;以嫉誣人者,人亦誣焉。雖虛矯之俗,交報或闕,而冥寞間良不可罔。」大意是天帝認為世人愚蠢,以為可以欺騙上天、可以相互欺騙,但冥冥中神靈是不可欺的。因此,上天派她又一次下世,居住在附近,就是為了警示世人,讓人知曉因果報應。現在已經完成了任務,所以要離開世間了。自此,女孩再也沒有出現。

公元832年,通王府功曹趙遵約記錄了事情的始末。@*#

參考資料:唐朝《玄怪錄》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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