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美國法學家爲追責中共提供法律依據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4月07日訊】美國法學家最近撰寫了一篇研究性文章,從國際法律的角度,細數了中共的各項罪行,並解析了追責中共,以及讓中共承擔責任的方式和法律依據

詹姆斯‧克拉斯卡(James Kraska)是美國海軍戰爭學院斯托克頓國際法中心的主席,兼國際海事法教授。

近期,克拉斯卡在美國專業軍事網站「War on the Rocks」發表文章,羅列了中共在疫情問題上的種種掩蓋和打壓行為,指出中共是導致肺炎病毒全球大流行禍首。他根據國際法律,逐條解釋中共的罪責所在。

2002年,中共隱瞞SARS疫情,造成國際社會數百人死亡。為避免重蹈覆轍,世界衛生組織在2005年,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衛生條例》。條例特別提到,如果涉及SARS等類似疾病,成員國有義務在24小時內共享訊息。

克拉斯卡認為,中共很顯然沒有遵守24小時內對外通報的規定。當武漢12月中爆發肺炎病毒時,中共故意隱瞞真相,打壓拉響疫情警報的多名醫生,還為迎接1月25號中國新年到來的民眾,提供虛假保證。

1月下旬,世衛組織提出調查援助,2月初,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也提出同樣的要求,中共都不作任何解釋的拒絕。

《紐約時報》當時的報導說,中共政府對疫情的最初處理使病毒深度紮根。在關鍵時刻,為了避免引起公眾的警覺和政治尷尬,中共官員選擇了保密和維穩。

美國中文雜誌《中國事務》總編輯伍凡:「中共從非典到現在17年來一直掩蓋,這是共產黨的本質。它的本質要求維持中共國內的統治,它生怕中國老百姓起來造反,屢屢壓制老百姓的反抗,製造假消息,真實的資料不外報,現在明顯看到了嘛。」

英國南安普頓大學的流行病學模型顯示,如果中共以負責任的態度,比現在提前一到三周採取行動,受中共病毒感染的人數就會下降66%-95%。

克拉斯卡認為,中共的瀆職行為無疑是造成全球性大流行的原因。根據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法案》(Responsibility of States for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s),中共違反了對其他國家應承擔的法律義務。

法案第三十四條規定,受害國家有權「以實物歸還、補償、滿足,以及保證和擔保不重複發生的形式」,獲得充分賠償。

3月底,美國參眾兩院已經分別有議員提出決議,呼籲對病毒爆發初期,中共隱瞞疫情擴散情況啟動國際調查,同時要求中共對受影響的世界各國進行賠償。

4月3號,德州共和黨眾議員蘭斯•古登提出一項法案,要求修訂1979年制定的《外國主權豁免法》,並要求美國司法部調查中共病毒大流行,以及允許司法部在美國法院起訴中共。

克拉斯卡認為,中共逃避國際社會追責的可能性很大,沒有人期望這個專制政權會履行義務。

大陸人權律師陳建剛也表示,法律和協議這種文明形式,對中共流氓政權所起的作用有限。

大陸人權律師陳建剛:「這種行為可行是發生在文明國家之間,也就是條例、合約或者是承諾能夠有效。但是中共這樣一種完全的流氓政權,這個協議能否捆綁中共,讓它承擔責任,我完全不看好。有關於人權的國際條約,中共也有不少參加的、簽字的,但是沒有用啊。中國內部的憲法、法律也對中共是沒有任何效力的。」

考慮到中共可能逃避責任,克拉斯卡建議,國際法律允許受害國中止對中共履行義務,以促使北京先履行責任和債務。國際社會還可以開除中共的國際組織成員身份,撤銷中共官員在國際組織上的領導職位等。

另外,《商業內幕》引述英國官方消息來源稱,唐寧街對中共隱瞞疫情卻拒不承認錯誤,反而以幫助他國抗疫為名,擴大影響力的做法感到憤怒。約翰遜政府將在疫情過後重新考慮對中共的外交政策,並對中共進行追責。

採訪/陳漢 編輯/李明飛 後製/王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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