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威脅使用「木彈」 殺傷力大可射斷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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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11月30日訊】香港警方罔顧國際社會及港人的強烈譴責,試圖升級暴力手段。新任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28日表示,警方會考慮使用「木彈」,驅離抗爭者。木彈比橡膠子彈和布袋彈更具殺傷力,可射斷腳或致命。

香港反送中抗爭期間,港警使用了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以及實彈暴力鎮壓抗爭者。美國《保護香港法案》11月27日生效後,美國製的催淚瓦斯、橡膠子彈、閃光震撼彈、手銬、與胡椒噴霧等,都不再售給香港。

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28日公開對媒體表示,美國制裁不影響港警,警方考慮從東歐購買比橡膠子彈威力更大的木彈。

警務處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29日對媒體表示,木彈是長10.5英吋(26.7公分)、直徑約1.5英吋(3.8公分)的木製彈藥,旨在利用痛楚驅散人群或使之服從。警方在16年前停用木彈,以橡膠子彈取代。

資料記載,港警曾在1989年「芝麻灣船民騷動」、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暴動」時使用木彈,「六七暴動」時更用了多達90枚木彈來驅散人群。「六七暴動」即1967年由香港親共人士發起的反港英政府暴動。

據港媒報導,港警當時使用過木彈,其殺傷力比橡膠子彈更大,可以「射斷腳」。

曾參與六七暴動的退休警察透露,木彈係由俗稱「大口槍」的美國「法德魯防暴槍」發射,射程可達70公尺,以約10度角打到距離群眾7到8公尺的地面,反彈後會旋飛,射到抗爭者的腳部、膝蓋。

在武器級別的分類上,木彈和橡膠子彈同屬「低致命武器(less-lethal weapons)」,但木彈比橡膠子彈的威力強很多,因為它比較堅硬,而且會爆開形成碎片,對人體內部構成嚴重傷害。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一書中提到,木彈的硬度遠高於橡膠子彈,如果使用不當,會造成更大的傷害風險。由於木彈具有太大的殺傷力,不少司法管轄區禁止木彈作為人群控制措施之用,只能用在破壞窗子或障礙物上。

值得注意的是,木彈的設計是用反彈力量撃中人體目標,一般指引是,打向地下爆開再反彈擊中人體目標,並不可以直接射撃目標。這種射擊模式也使其攻擊範圍相對廣泛,可「橫掃」附近人群的腿部,有更大機會擊中附近的市民(例如記者、社工和義務急救員)。

即使按照上述指引攻擊,木彈也有機會打斷雙腳;如果直接射撃目標,破壞力將會極大,可以致命。外界認為,以港警最近使用武器的慣例,港警很可能不守準則,直接射擊香港市民。

對於警方可能升級武力使用木彈,民間組織「民權觀察」表示,這有違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槍械基本原則」(BPUFF),避免以武力導致死傷的精神。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也在臉書上發文稱,已經緊急安排會議,要和歐洲議會的議員討論,如何阻止歐盟成員國出口武器給香港警察。

聲稱港警或將使用木彈的警務處長鄧炳強,一直受到中共栽培,他和敗選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是結拜兄弟,二人均被指是中聯辦的乾兒子。同時,二人也都被指是7.21元朗恐襲事件的幕後黑手。

有香港警務人員8月在網路上匿名披露,鄧炳強與元朗黑社會、鄉紳勾結,在「元朗事件」中故意製造「無警時分」,任由黑道橫行打壓民眾。

鄧炳強日前在接受訪問時,聲稱殘酷鎮壓抗爭者的警隊「亞洲最優秀」。網民斥其冷血無人性。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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