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警局 「 必須執行」中共的「命令 」         

文:希臘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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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來,雅典法輪功學員每個週日上午都會聚集在地鐵站Megaro Moussikis外「自由公園」的小山坡上集體煉功,他們拉開橫幅,上面五個醒目的中文大字」法輪大法好「映入所有過往民眾的眼簾,坡下有真相展板和真相資料。過往民眾和住在附近的人們都能夠看到法輪功學員們伴隨著祥和動聽的音樂,展示著舒緩優美的煉功動作,甚至常常有非常感興趣的人們前來諮詢或者學煉法輪功。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點三十,雅典的一些學員跟往日的週末一樣,來到了煉功點,有四位學員剛到達,就來了一幫保安警察,不僅禁止他們煉功,而且堅持將煉功者帶到警局。這四位學員被帶到雅典警察總局後被檢查和記錄了身分證,關閉並沒收手機,被迫在警局待了兩個小時並且不給學員解釋事實的機會。當學員們詢問「為什麼」時,答案是「執行命令」。學員質詢「既然取消了我們今天的煉功活動,為什麼還堅持要帶我們到警局?」答案依然是「執行命令」。期間有一名同情學員的警察曾打電話詢問並試圖取消該決定,但最終他的努力也無濟於事:必須執行命令。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他遵循「真、善、忍」的原則。一九九二年自中國吉林傳出後受到廣泛歡迎,短短七年間擁有了上億人學煉。但自一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功在中國受到誹謗和迫害。法輪功學員被監視、逮捕、身心折磨和謀殺,甚至被強行活摘器官販賣以牟取暴利。關於該話題的信息被中共政府嚴格控制,中國人民很難獲得這些真實消息,國外的媒體受中共的影響也較少報道。

十一月十日,是中共主席抵達希臘進行國事訪問的日子。由於中國大使館的干預,希臘法輪功修煉者的活動不是第一次被取消,希臘的法輪功學員也不是第一次被帶到警察局。類似的事件在其他國家也有發生。

2002年3月16日起,澳大利亞外長亞力山大唐納(Alexander Downer)連續42個月簽發了違反澳洲公民人權的特別行政令證書。在國會,這82份「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使館前打橫幅」的行政令,有備案的只有78份;另外的4份沒有在國會通過。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3月16日,在中國外長唐家璇訪澳前一天唐納簽發的第一份行政令從來沒有在國會備案;這就意味著,當時聯邦警察在中國大使館前收走法輪功橫幅是違法的行為。最後法輪功學員只得向澳洲首都堪培拉最高法院提起訴訟,2006年12月14日法庭明確表示被告唐納承諾不再簽發證書,他從當年3月11日停簽了限製法輪功學員使用橫幅和擴音器的證書,並在11月1日向法庭遞交了一份保證書,表示不會再簽發證書。法院還判決:被告唐納支付原告法輪功所有的訴訟費兩萬澳元。

2014年,中國總理李克強到塞爾維亞參加峰會期間,11位歐洲籍法輪功學員計劃進行抗議活動,但剛入住酒店就遭到塞爾維亞警方拘留並關押了三天,直至中共領導人離開才被釋放。後來製片人德揚‧馬克維奇(Dejan Markovic)依據此事件製作了紀錄片《黑名單》(The Blacklisted),歷經曲折最終於2019年5月10日成功首映,並參加了貝爾多克國際電影節(Bel Docs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的上映。得到了很多人的祝賀和讚揚。

2010年,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因多次申請在中共使館門前和平抗議一直遭巴黎警察局拒絕一事,將巴黎警察局告上巴黎行政法庭(Tribunal administratif de Paris),7月19日下午3點開庭受理此案。法官也像去年(2009年)一樣再次裁決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勝訴,並裁定巴黎警察局對法國法輪大法協會支付2000歐元賠償金,高出2009年一倍。

2002年6月,時任中共國家主席的江澤民訪問冰島前夕給冰島政府施加壓力,把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了海外。6月11日,冰島航空公司在冰島政府的要求下,根據一份中共當局提供的黑名單,拒絕法輪功學員登機前往冰島抗議江澤民。有些已經抵達的法輪功學員,被關在雷克雅維克機場不得入境。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丹麥、挪威、瑞典和冰島的國際機場,受到不公正的對待,被限制入境的法輪功學員多達2百多人,事件震動國際社會。冰島政府的錯誤行徑受到國內民意的強烈譴責。民眾多次自發在總理府門前舉行抗議示威,並用黑布蒙上嘴巴,抗議政府助紂為虐。後來,冰島外交部長斯卡費丁松(Ossur Skarphedinsson)在國會備詢時就江澤民訪問期間冰島政府不當對待法輪功學員一事,代表該國政府向法輪功學員道歉。他保證,不會再重蹈覆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都不能被否決。

2012年6月14號至16號,時任中共首腦的胡錦濤,在丹麥進行國事訪問,丹麥警方開出四輛警車遮擋抗議民眾。另外,2013年6月,中共常委俞正聲一行,也來到丹麥王宮,警方將身著黃色T恤的兩名法輪功學員驅逐出抗議現場。事件引起丹麥各界的質疑,認為警察如果沒有上級命令,不可能輕易違法執法。丹麥一個司法特別調查委員會(Tibet-kommissionen)最終在警方的相關電子郵件中發現,丹麥警方的行為,是得到部門高層的指示,而高層的指令,則來自丹麥外交部的大臣和主管。調查認定:哥本哈根警方在中共首腦訪問丹麥期間,阻攔群眾集會抗議的行為「違反《憲法》」。最終,丹麥警方於2018年發布新聞公告,正式承認他們當年「犯下了嚴重的錯誤」,並宣布賠償8名當事人每人2萬丹麥克朗(相當於3,100多美元或2,600多歐元)。丹麥司法部門還計劃賠償當時參加抗議的所有民眾。據哥本哈根警察局估計,有權獲得理賠的民眾可能有200人。

很多希臘人以為中國(共產黨)離他們太遠,而對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傳單也無動於衷。其實,中國(共產黨)離希臘並不遙遠,中共因為在這裡投資而影響巨大,希臘警局都必須執行中共的命令。隨著中共投資的增加,也必將其侵犯人權的行為更多的輸入希臘。作為希臘人,你是何心情?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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