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市法輪功學員張麗香 在迫害中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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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9年08月19日訊】吉林省大安市安廣鎮法輪功學員張麗香,於2015年8月被警察綁架威脅,昏迷不醒,醫生診斷為腦出血;2018年5月14日,她再次出現腦出血症狀,在醫院搶救無效,含冤離世,年僅49歲。

明慧網8月17日報導,張麗香看見婆婆馬鳳儀修煉法輪功後變得善良、忍讓並且身體健康,約在2011年也走入了修煉。修煉法輪功後,她身體健康、樂觀開朗、正值善良、能吃苦。

2007年,婆婆馬鳳儀因為發放法輪功資料,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4年。張麗香的丈夫承受不住壓力,於2009年離世,給張麗香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她一個人含辛茹苦地供兒子上大學,靠給幾個高中學生做飯維持生活。

2015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推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規,張麗香用真名實姓依法控告了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希望法律能彰顯正義、還法輪功清白與公道。

同年8月25日上午9點多,大安市安廣鎮派出所所長宋有文、警察張洪彪、閆海嘯打電話騷擾張麗香,讓她去派出所一趟。張麗香說沒時間,還得給學生做飯。警察閆海嘯說關於「訴江」的事,她下午必須到派出所去一趟。

當天下午,派出所所長宋有文等人突然闖進張麗香家,綁架了她。在警車上她昏迷不醒,警察只好把她送去安廣醫院搶救,醫院診斷是大腦深層出血,直到下午5點多她一直昏迷不醒。在醫院裡,警察不管她的死活,還拿著手機錄像。最後她由家屬送到白城市醫院搶救。

一個多月之後, 張麗香從醫院回到家,身體有了一些恢復後,勉強給幾個高中學生做飯,以微薄的收入維持生活。

2017年9月13日上午,婆婆馬鳳儀在本地法輪功學員耿繼秋家無故被綁架;2018年2月,馬鳳儀被祕密非法庭審,非法判刑3年、緩刑5年,並非法罰款5,000元。這對這個被迫害得困苦不堪的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

76歲的婆婆馬鳳儀不忍拖累兒女,頂著巨大精神壓力,靠每天到外面撿點廢品艱難地維持生活,境況非常淒慘。

在精神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下,張麗香於2018年5月14日再次出現腦出血,卻再也沒有醒過來,撇下了未成家的兒子、70多歲的婆婆和自己年邁的雙親,在被迫害中離開人世。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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