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人間地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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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牢房的號長是個殺人犯,他所在的團伙都是年輕的郊區農民。他們先後跨越四省,瘋狂劫持過十多輛出租車,並且殺死四個司機,直到有一天他們在街頭喝酒時,被一個偶然路過,僥倖逃生的受害者認出並悄悄報警。

負責管理我們號房的警察劉安紅,十分凶狠,喜歡打人,是看守所令人生畏的四大殺手之一,綽號愣劉。

我蹲過的十幾個中共每個看守所都有幾大殺手,性格暴躁,經常打人。

愣劉任命殺人犯當號長,從而利用其他囚徒對殺人犯的恐懼,威逼其他囚徒幹活。

愣劉還擅長誘惑大家檢舉揭發,這樣他和檢舉人都能立功受獎。愣劉立功可以升官發財,殺人犯立功可以免除死刑。

但是可能因為我們號長殺人犯檢舉的案子不夠分量,或者其家人沒有提供賄賂給辦案人,其最終也被判死刑。

最令這個殺人犯絕望的是,愣劉要求殺人犯捐獻器官。殺人犯一開始堅決拒絕了。受到傳統文化影響的中蟈人,一想到臨死前要被活摘器官,死後還可能大卸八塊,甚至粉身碎骨,就會崩潰。

但是愣劉威脅他,要把他調到嚴管倉,以後既沒菜吃,也沒煙抽,甚至折磨他,讓他生不如死。

愣劉最後還告訴他,現在死刑犯都會被活摘器官,無人能夠倖免。死刑犯臨刑前手腳捆住,往手術台上一按,全身器官能摘完,然後再拉到院子角落打兩槍。

是否簽署自願捐獻器官,都是一樣的結果。區別只在於打不打麻藥。不簽字的,就不打麻藥,因為這樣活摘的器官更好。

如果號長死刑犯答應捐獻器官,愣劉說他可以說情,讓他少挨幾刀,大致落個全屍。

愣劉讓殺人犯考慮幾天,他嚇得幾夜睡不好覺,夜夜做噩夢,夢見自己不僅被大卸八塊,內臟還都被活生生地摘出來。

最後他終於屈服。一審判處死刑後,回號房前就會被戴上腳鐐手銬,已經無力反抗。二審判決書下來後,他就與同案換了號房,我們就見不到他了。

我們日夜輪流值班,看守即將被活摘器官的死刑犯。將死的人一般都魂飛魄散,瞳孔擴散,徹夜無眠。

很多人以為死囚最後會得到優待,比如一頓臨行酒飯。其實幾乎什麼也沒有。大不了大夥兒湊錢從幹部小廚房買點剩菜給死囚送行,看守所叫上路。

看守所對所有人都是一毛不拔,儘管他們分享出售死囚器官的巨額利潤。但是誰也不會感激死囚,而是認為理所應當。

我在看守所曾經先後目睹多位即將被處決的囚徒。他們都像元魂出竅,手足無措,對其他人並不構成威脅。

以前中共處決死囚,往往如臨大敵。現在不再出動端著步槍,刺刀出鞘的武警,只派兩個警察架著死囚的兩隻胳膊,防止他癱倒在地上。

以前中共處決死囚,是在郊外山腳下,家人還可收屍。現在怕家人看到殘缺不全的屍體,就在看守所活摘所有有用的器官,然後裹些殘渣,拉到火葬場直接燒掉,再把骨灰盒交給家屬。

——轉自《大紀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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