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後「救火」書記 涉「貪巨款」被起訴

Facebook

【新唐人2019年05月06日訊】5月5日,天津市交通委運輸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王福山被提起公訴。王福山是2015年天津大爆炸後,帶有「救火」任務被緊急拉抬上位的敏感人物,因涉巨貪落馬。

陸媒報導,天津市交通委運輸委員會原黨委書記王福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5月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王福山利用職務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當局沒有給出「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

王福山去年9月6日落馬,消息一度在天津官場引起震動。據當日中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王福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他也是天津第8個被查的前區委書記。

公開資料顯示,王福山一參加工作時就直接進入天津市交通系統,歷任天津市地方鐵路管理局副局長,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2009年5月,王福山調任天津市河東區委副書記、區長,兩年後出任河東區委書記。2015年9月,被重新調回天津市交通運輸系統,任交通運輸委員會黨委書記,隨後任該委主任。

此時,正是天津大爆炸剛剛發生一個月後,媒體報導稱,王福山是帶有「救火」的任務回來的。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危險品倉庫發生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共官方稱,至少165人死亡,8人失蹤,798人受傷,不過,民間估算認為死亡人數超過千人。

爆炸現場產生的衝擊波巨大,令整個天津市及河北省局部地區都有震感,導致超過300棟建築物受損,上萬輛汽車被焚燒,周圍環境和土壤也受到化學物質污染。

中共國務院調查組認定,天津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宣布處分5名省部級官員:其中包括: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天津副市長孫文魁,天津副市長何樹山等人。

大爆炸後不久落馬的天津市交通委主任武岱,2016年被以「玩忽職守罪」判刑4年。武岱落馬後,王福山緊急補位,去年因收賄落馬,本月5日被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官場是腐敗的重災區,各派勢力錯綜複雜。據天津當地媒體「今晚報」微信公眾號消息,僅2017年,天津市就處置中共官員13,685人,其中僅清理原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案後續影響就牽扯出36人。

(記者李韻報導/責任編輯:祝馨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