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媒「推翻」正當防衞原則:遭遇攻擊只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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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8月30日訊】江蘇崑山黑社會成員持刀砍人遭反殺一事引爆輿論,網民呼籲定性正當防衞。官媒一如既往地予以反駁,並稱遭遇持刀攻擊時,「唯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再次激怒網友。

8月29日,江蘇檢察院官微「江蘇檢察在線」回應崑山「8.27」街頭砍人案稱,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100份以正當防衛為由要求輕判的案件中,終審判決僅有4份被認定為正當防衞,其他20份為防衛過當,76份依然被判故意傷害。

官微表示,「以暴制暴」不被允許,「我」拿刀戳向「你」的時候,「你」並不能理直氣壯地戳回去。別動手,你最正確的姿勢就是跑。

隨後,文章還從法律角度詳細解讀,為什麼逃跑是「最好的辦法,沒有之一」。

然而,根據中共《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此外,該條款還規定了「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顯然,中共執法機關這一「解讀」,明顯違背最基本的法律常識,也因此激怒網友,引來大量憤怒聲討,「江蘇檢察在線」隨後被迫刪除了相關言論。

事實上,中國多數社會問題的根源,都來自中共體制。所以中共官方「維穩」的中心問題,就是不能讓民間的不滿演化成對中共政權的反抗。

因此,一旦有民意爆發時,官方馬上會本能地進入「自衞模式」,壓制來自民眾的「威脅」。江蘇檢察官微中,「只能『我』(中共)戳『你』(民眾)、『你』不能反戳『我』」的表述,更象是這種心態的露骨反應。

另外,中國的黑社會基本上都有官方背景。這也可能是官微用第一人稱「我」指代持刀人的原因。

對於為什麼崑山砍人案不能定性為正當防衞,中共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8月30日的解釋更為明了:官方之所以不放寬正當防衛的標準,是因為如果這樣做的話,那麼很有可能是在「鼓勵私力救濟」,不符合「法治的要求」。

中共對民眾的極權統治下,最擔心的是人民抱團互助,對抗強權。

中共治下的所謂「法治精神」,本質上是維持中共統治,具體表現是:打擊社會的正義感、摧毀民眾的團結互助精神、削弱民間對中共的反抗意識。街頭扶老人被判罰醫療費、抓小偷卻遭判刑、救助北京「低端人口」遭打壓、小販殺城管被殘酷處死,都是這種「法治精神」指導下的產物。

8月27日的崑山街頭,一個被指「天安社」成員的寶馬車司機和一名騎車人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寶馬司機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又從車內拿出長刀劈砍,期間長刀脫手。對方撿起長刀追砍寶馬司機,致其死亡。

事件曝光後,有不少網友呼籲將此案定性為正當防衞。但官媒表示,嫌犯在死者逃回寶馬車時還持刀追殺,已超出正當防衛的範疇。也有網絡消息指,當時寶馬男威脅回車取槍,因此騎車人才追砍寶馬男。

(記者栗捷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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