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越受賄1.57億獲刑15年 隱密職務再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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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8年07月12日訊】河北省前政法委書記張越,被指受賄近1.57億元,7月12號一審獲刑15年。他是繼周永康、李東生之後,第三名獲刑的中央610系統官員。

張越案去年4月開庭,檢方指張越從2008到2016年,在河北省利用職權,透過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問題上大舉權錢交易,共受賄1.569億元人民幣。

江蘇常州中院今年7月12號一審宣判,宣稱張越檢舉告發了他人重大犯罪問題,因而減輕處罰,判刑15年。張越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張越案從開庭到宣判間隔進15個月,接近中共18大後最長紀錄。幕後原因,以及他為輕判檢舉了誰,都惹人關注。

唐靖遠:「張越和前中共國安部副部長馬建,有非常深的利益同盟關係。而馬建是2015年1月落馬的,到現在3年多了都還沒被提起公訴,這說明當局還在繼續釐定起訴馬建的證據。同時馬建案的進度,是中共18大至今最慢的,這說明馬建的靠山可能仍然試圖袒護他,博弈還很激烈。如果馬建案在未來一段時間很快推進了,那我們基本可以判斷,很多關鍵證據很可能就來自張越的供述。」

張越案,被外界視為中共治下司法黑暗的縮影。張越曾和馬建聯手,以國安需要為由,脅迫各級官員將「民族證券」的國有股權,低價轉讓給一名商人。張越還調動警力,當街暴力砸車抓捕這名商人的商業對手,酷刑逼供後判刑,用國家暴力為私人牟利。

另外,張越還曾於2003年到2007年,出任中共公安部610辦公室主任。

610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1999年成立的法外機構,用於指揮推動全國迫害法輪功。在江澤民派系掌權時期,610官員從未被公開查處或負面報導。

但2013年以後,610指揮鏈在中央層級的3層:610小組,610辦公室,公安部610辦公室,三級負責人,周永康、李東生和張越先後被判刑。

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迫害法輪功曾經是中共官員免罪、免責的保護傘;但是這個保護傘現在不靈了。第二層意思是,善惡有報是一個天理。這裡我也想跟中共繼續還在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們說幾句話,儘管現在迫害還在繼續,政策並沒有改變,就趁現在爭取立功贖罪,這是最好的;如果做不到的話,那也可以調離。實在不行的,你可以怠政。不能等到最後被抓起來以後,那時候再去想辦法贖罪,已經沒有機會了。」

張越案落幕後,馬建案的進展值得後續關注。

新唐人記者林瀾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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