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有多擠?男子被擠成四肢癱瘓地鐵公司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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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4月05日訊】北京地鐵有多擠?「人進去,相片出來;餅乾進去,麵粉出來……」有人曾這樣形容北京地鐵擁擠的狀況,而乘客王濤在3年前的早高峰時乘坐地鐵被擠撞導致四級傷殘,更是為北京地鐵的擁擠危險增加了新的註解。近日,昌平法院一審判決王濤獲賠26萬餘元。

4月4日,陸媒獲悉,北京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濤之所以受傷,雖然不是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直接導致,但作為地鐵的運營和管理者,兩被告沒有給乘客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盡到了合理保障,應當承擔20%的補充賠償責任。

據此,昌平法院在一審判決,判地鐵公司賠償王濤醫療費等共計26萬餘元。

事故發生於2014年1月15日早高峰時段,王濤在地鐵5號線天通苑北站準備乘車,因候車乘客較多,在車門打開瞬間,後排乘客瞬間將他擠進車廂,並飛撞到對面側車門致昏迷。期間一直沒人上前救助,直到列車行駛到立水橋站時,他才被地鐵管理人員抬出站。

送醫院急救中心搶救治療5天後,王濤被送往積水潭醫院進行手術,經診斷傷情為頸髓震盪損傷,致四肢癱瘓,被評定為四級傷殘。

由於事發時人流量太大,無法找到肇事者,王濤認為,地鐵公司的運營及管理行為存在過失,所以起訴地鐵公司,要求其賠償醫療費、傷殘費、誤工費等190萬餘元人民幣。

去年3月22日,此案在昌平法院東小口法庭開庭審理,王濤在家人的陪伴下來到了法庭。

兩家被告的辯護分為以下幾點:1,他們並不是實際侵權人,導致原告受傷的其他侵權行為人沒有依法追加,而原告明知早高峰乘車人多,為了爭搶座位,被排在身後的侵權責任人推搡才導致事件發生。

2,從醫院的確診病歷等也可以看出,原告事發時已經患有多年的頸椎病。此次原告受傷是綜合因素產生的結果。

3,在客運合同中,承運人僅僅是收取客票對價的運送人,而不是旅客的專職保鏢,故承運人對旅客的人身安全並不負有專門的保護義務,並稱他們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地鐵有廣播語音提示安全有序乘車,事發後車站工作人員也對原告採取了施救。

4,北京地鐵是公益性的地鐵,提供的服務也是公益性的,乘客只需花2元,就可坐遍北京城。乘客享有乘坐軌道交通的權利,也應履行自身的注意義務,同時被告單位為旅客投保了乘客意外事故保險,因此其訴求應該予以駁回。

不過,法院認為,事故發生於地鐵站內上車處,王濤受傷雖然不是兩被告直接導致,但作為地鐵的運營和管理者,兩被告在早高峰時段沒有採取安全保障措施。所以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昌平法院綜合全案證據及北京地鐵所面臨的現實客運環境等,一審判決中,判兩被告賠償王濤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6萬餘元人民幣,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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