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無證移民涉罪案 能否留美待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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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3月25日訊】美國國土安全部,依據川普政府的要求,加強移民執法力度,賦予一線執法人員更大的權力、一些人群不會有聽證和見法官的機會,就會被「快速遞解」出境,其中一類就是「惡性重罪」遞解。一般人覺得這和自己沒有關係,但一些案例提醒大家,事無大小、奉公守法都很重要。

來自中國上海胡(HU,音譯)女士現在居住在紐約,因為沒有合法身份,而且有犯罪記錄,下週一(3月27日)她將面臨能否繼續留在美國的法庭判決。

2008年,她和先生涉入一個40多人的團伙信用卡欺詐案,先生被抓捕在監獄服刑3年,出來後被遞解回中國,2個月後死於心臟病。

胡女士在美國至今沒有合法身分,雖然之前嘗試通過計劃生育申請庇護,但沒有成功。2016年2月她加入基督教,目前以基督教受迫害為理由申請庇護。

移民律師高泰:「關鍵在法官怎麼決定,算不算重罪(惡性重罪)。如果法官認為不是重罪,(政治庇護成功的)機會很大;如果是重罪,機會很小。」

在川普政府加強移民執法力度後,目前主要有3類人,可以不經過聽證及移民法庭程序而直接被遞解出境,包括:

– 收到最終遞解令(final order of removal)的人

– 偷渡入境美國,在美居留不足2年者

– 惡性重罪者

謀殺、強姦、販毒等都屬於惡性重罪,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一些案例超出普通人的觀念。

紐約法學院移民法教授Lenni Benson:「有一個案例,2個日本人沒有繳納他們經營餐館的稅。他們被控偷稅,被認為屬於惡性重罪,接著就被遞解了。所以如果你沒有綠卡又涉及到惡性重罪的案子中,你沒有聽證和見移民法官的機會,直接會被遞解。」

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紐約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庭(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cond Circuit )中,大約14%的案子和政治庇護申請有關,其中很多來自中國。

胡女士在美國有自己的生意,膝下有2個孩子,一個10歲、一個12歲,都是美國公民。

新唐人記者李蘭、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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