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怒殺村官 自辯「世道逼我上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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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0月27日訊】河北村民賈敬龍因槍殺強拆其婚房的村長何建華,最近被中共最高法院核準死刑,引發大陸輿論和海外華人高度關注。不僅有大量網路文章熱議賈敬龍死刑,更有數千民眾發起聯署呼籲赦免賈敬龍的死刑。近日,賈敬龍自辯詞被曝光,說世道把他逼上樑山。

3年前,賈敬龍在他準備舉辦婚禮時,他的私人別墅被村長兼書記何建華帶人暴力強拆,造成他的未婚妻悔婚分手,個人流離失所,人生從此急轉直下。

整整兩年,在歷經了各種溝通、舉報、上訪無果之後,賈敬龍最終選擇用自己的方式給出一個「說法」。去年大年初一,他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村長何建華後自首。

之後,歷經一審、二審,10月19日,最高法核准賈敬龍被判死刑,立即執行,已經命在旦夕。

19日到27日,網際網路上掀起了空前的輿情,從法律專家到各階層網友,數千人站出來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赦免賈敬龍的死刑。

作為完整旁聽了該案二審的著名學者張耀傑發表《射釘槍殺人案的因果鏈條》一文剖析說,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當眾射殺村長兼書記何建華案,是當下社會一起典型的因政府執法機關執法不公、偏袒權勢者而使得受侵害者投訴無門,最後遭壓迫的弱者被逼上絕路,血仇殺死壓迫者的案件。

文章認為,賈敬龍被判死刑,但是這一判決是不公正的!

文章寫道:賈敬龍用射釘槍射殺惡霸村官何建華是被逼無奈的報仇雪恨﹔他的犯罪對像特定,即使在被何建華的兒子何志輝、侄子何志軒以及村治安隊的幫兇打手圍追堵截打成重傷的情況下,也沒有使用另一支射釘槍裡面的最後一顆釘子實施二度行凶,顯然是屬於沒有突破人性底線的有限復仇。

賈敬龍殺人之後充滿了自首意願的相關表現,也構成了主動投案自首的證據鏈條。

假如河北省高院的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並對賈敬龍執行死刑,留給像賈敬龍這樣的私力救濟者的唯一選擇,只能是中國傳統血親復仇中免除後患的斬草除根、一網打盡,甚至於是欺軟怕硬、恃強凌弱的玉石俱焚、濫殺無辜。賈敬龍在有限復仇的過程中所表現出的人性底線和善良意願,將從此絕跡……」

最近曝光的賈敬龍自辯詞中也說:「凡有一步可退,給老百姓留條生路,我不會走上這條不歸之路,是這個世道把我逼得無以為繼、逼上樑山。」

網傳賈敬龍自辯詞,摘錄如下:

貴院於2015年10月19日對我依法進行審訊,庭審中主要圍繞兩方面一個是自首,一個是事出何因,依照原告律師指控我逃跑並把事因全部歸咎於我,此輪嚴重有違事實,顛倒是非!

一、關於自首。我從來沒有想過一回逃跑,我真實車輛信息及我毫無半點的形體掩飾,以及我駕駛的汽車沒超70邁,不超3擋。在自首路上,我給前未婚妻打通電話,通話內容:告你爸媽說我把何建華打了,去派出所自首,說完即把手機扔出窗外,準備群發另一部手機裡自首簡訊,此時後面汽車撞上來,待發簡訊也未善始善終,彌矢缺憾。

而此前一夜,我回到家裏陪母親度過最後一個除夕夜,臨走時我掏盡所有積蓄至最後一個硬幣還有身份證藏在姐姐被子下,並留下遺言,如我潛逃,那我逃至哪裏?做了何種準備,還是有誰接應?懇請法院補充偵查。

如果沒有車禍這場意外,再用不了一半路程,用不了三四分鐘我就抵達長豐所,我倒在血泊裡,當我第一時間看到警察,我用微弱聲音說:「警察我是去自首。」

二、到底事出何因?對方把一切事因全部歸咎於我,把何建華說的高風亮節,全無責任,這嚴重有失真理,是不可能站穩腳跟的!房屋拆遷不是小事,我家對村裡補償過低意見過大,當時何建華許諾我兩個姐姐都有女兒房指標,對補償過低,何建華表示先給一套回遷房,對舊家補償擱置協商一致後再拆除,而此前我家所有人福利被中斷,還不給上醫療養老保險,就是這樣我家簽了協議,然而何建華背信棄義,認為我家25萬補償過高,不符政策,值得說明我家三層樓房僅蓋下來就花了20多萬(1元約合0.149美元),在周邊任何村裡都會補償四五十萬,而根據北高營一紙協議我就僅賠9萬元,在年末我和未婚妻訂立婚期翌年5月25日完婚,在當時背景下我理所應當選擇舊家結婚,我有太多理由,當時跟大隊交涉的就是合理補償並告知5月25日結婚,然而剛過完年,大隊上班不到3天,2013年2月27日,何建華突然率領大批人員,興師動眾拉來勾機,用粗暴方式一刀肅清上一年遺留的拆遷問題,當時一共強拆4戶,其餘3戶均為平房,我媽媽跪在門口,乞求連婚都不讓結,我懷孕的姐姐站在勾機前阻攔,但她們太單薄,根本阻攔不了何建華一聲令下。

必須提到的是,我通過官方和私下一直找何建華溝通,在而後兩月當中,我一直找何建華妥協和議和,然而何建華一錯再錯,我迎來二次強拆。

高營所長李松及民警來我家瞭解情況,我家訴求就是25萬合理補償和我結婚,在我家他也表示合理,不過分表示協調(對此我在胸科醫院辦案單位讓我寫的材料裡我有提及)但走出我家就再沒來過,因為一旦我家和何建華條件不能協調,他只能官官相護,坐視了事件的惡化,私下我找二伯賈同祥找何建華商量:「你怎麼也等孩子結了婚你再搬」,而何建華氣哄哄的說:「結了婚,可能不?不定哪天給他拱了哩。」何建華此時已不準備和諧解決,因為將2月27日強拆視頻公之於眾,對何建華來說我家成了出頭的椽子,又是獨門小戶,他正是要找這難得的反面教材殺一儆百,誰挑戰我權威,就沒好下場,以樹立其專橫獨裁的威信,讓百姓生畏,而統統這些就注定了13年5月7日帶血強拆的必然發生,那一天我家幾個人挨打,村民上百人有目共睹,我家人流的是血,不是番茄醬。

拆遷本是民心工程,付出最大犧牲的是村民,受益的也應為村民,補償更應從寬、從優特別要考慮有特殊情況的拆遷戶,而現實中拆遷卻往往充斥著暴力血腥,成為一小撮人斂財及名利的渠道和手段。

對方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把終止村民福利,不顧百姓生機為的是拆遷工程的順利進行,但對於兩次粗暴強拆你總不能不承認吧!對補償過低,有客觀數據這也不能抹煞吧!三個月不到兩次強拆,哪怕離我結婚兩星期零三天,你讓我結了婚,這一幕絕然不會發生,這才是萬惡之源,是本案的骨髓,根本所在。

言總,就是何建華窮凶極惡,多行不義把我逼上的絕路。

三、質疑對方300村民的客觀性?

對公訴書打我的「村民」我就不多說了,材料裡對他們職務工作很清楚,他們都是吃北高營公家飯的,僅有一位村民張瑞果沒有在北高營村務上挂職,然而他卻是何建華最大親信,分包了北高營大小工程多處,我倒在血泊裡,見又開過來的汽車我認識,是治保會主任何朝龍新買的路虎,上來踢我的是何建華侄子何志軒。

300名的聯名信在我看來這真是自取其辱,實為尷尬。首先何建華家族是北高營第一大戶,僅何氏家族內就有數百人,加之何建華黨政一把手苦心經營,排除異己,網羅心腹,大隊上上下下儘是何建華「順眼」的人,虎父無犬子,其兒子何志輝又扛起黨政大旗,僅大隊裡所有吃皇糧的就大幾十人,加之何志輝稍動聲色誰在村裡擔任一官半職,那就像小孩留作業一樣,其家屬也得違心一票,這就是300個聯名的結構和由來。

對這300聯名我認為褻瀆了正義,我家是北高營村獨門獨戶,目前有600份群眾請願書,這其中人員構成較300名聯名抽樣對比一看便知哪方代表了民意,哪方是水軍,請法院明鑒。

賈敬龍一審陳述:

我是個受害者,最原始的受害者,是這個世道把我逼得無以為繼,走上樑山。

2013年5月7日下午4:30,在我家周圍埋伏了一天的強盜開始行動了,20多人個個面相猙獰,有光頭,有紋身,他們手裡拿著砍刀、片斧及各種棍棒,他們手裡竟然有人持槍,光天化日,在周圍上百村民圍觀下,眾目睽睽開始執行他們的任務–強拆,樓房裡有一男孩,勾機和小痞子前後夾擊,在正義和憤怒面前勾機哪裏刨他站到哪裏,勾機刨下來的石塊,磚瓦掉在他周圍,砸在他身上,在僵持不下之外,小痞子綁架了他的父親到樓下,用1米長的片斧瞄準爸爸的腿,問男孩是否下來,男孩當場就認輸了,從樓上走下來,小痞子一擁而上,棍棒相加打完了,村口110警車放行,原來在村口另有一撥人阻攔著一輛警車,110響著警笛駛來之後,沒有去抓身旁的小痞子,卻把我這個受傷的男孩帶上警車,是的,那個男孩就是我。

這一切都是何建華主使的,而在此之前的兩個月當中,我的生活一直處在危險、恐懼當中。我會接到恐嚇電話,晚上會有小痞子過來搗亂,他們砸玻璃,用強光手電筒照我,給我的藏獒投毒。

我經受了非法強拆,搶劫4萬價值的藏獒,手機,打傷我家人,然而卻沒有得到半點公道,在看守所有位在押者因搶劫10元5毛判刑4年半,天差地別啊!

那何建華何許人也?住過勞教離過婚,吃喝嫖賭無惡不涉,上任之前突擊入黨,選村長選書記,花費上百萬,上任沒兩年把北高營村全部耕地全部收回,全部荒置,把北高營地面上20多家民營企業趕跑,舊村改造,制定全石家莊地域最低補償標準,標準倒數第一,絕無並列。還曾說過哪個村拆遷不死人,哪裏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村民提及無不背後噴之,有村民給他寫打油詩,民憤極大。

採取以暴制暴並非我野蠻凶險,我為人善良,並且務實。這並非自我標榜或者粉飾。然而正是我這樣柔弱的人了結的何建華,而且堪稱驚濤駭世,驚濤是人們驚濤原來兔子急了真咬人,駭世是因為涉及兩個敏感區域,一個是村支書記,一個是拆遷。

我可以把話退回一萬步講,但凡何建華有感恩村民擁護,我打掉牙往肚裡咽我認了。我不會去做千夫所指,我把話再退一萬步,這一切即使照常發生,只不過你過了25號,你讓我結了婚,沒人再去做這樣的傻事。退一萬步我以人頭擔保,我再退一萬步,事後我父母找你多回,你房子拆了,人也打了,我家三層樓房就值9萬塊錢,北高營拆遷500多戶,有且只有我們一家沒從財務室裡領到3萬1千4的搬遷費,欺人太甚了吧!

但凡有一步可退,給老百姓留條生路,我不會走上這條不歸之路。我為民除害,替天行道。正是何建華多行不義必自斃!我不但一雪前恥,這樣何再也無法魚肉村民,不然還不知他到底再幹出多少壞事。有的人就是這樣幹了一輩子壞事仍卻逍遙法外,對於何建華對於千古文明當中,所有貶義,譏諷之詞都在譴責指責他,這就是北高營村父母官–何建華。

我就感慨,為甚麼我家權益蒙受侵害之時沒有得到一次維護,一次都沒有。我在胸科醫院住了16天,第二天就不配合治療,因為醫藥費。因為這條腿,辦案單位他們許諾醫藥費不用我家出,七言八語,挽取我好心治療,他們就這樣騙我,這條腿一直折磨著我,這個伏天發燒,發炎和流膿,在二看我有近一個月時間在輸液消炎,即使現在肌肉仍在萎縮,兩條大腿重量粗細失衡,小腿是一植入著兩根總長近半米的鋼板。

我無愧我的良知,我除暴安良,懲惡揚善,平民憤,而且警示那些問題村官,這種敲山震虎的影響不矢否認,無形之中存在。在各地,像何建華這樣的村霸為之不少,他們再胡作非為之時,心裏要打鼓了,特別是不要再有非法拆遷的出現。

我說這麼多,並非我膽怯,貪生,我有太多苦衷,我所還原的都是最真實的場景,我抱定大義凜然,視死如歸的姿態。早在元旦我就寫下遺書,如不認定我自首就是冤假錯案,而對於任何形式的量刑我無異議,我有志氣,就有骨氣,當然這裡所指極刑,如果我真的要面以死刑的話,我願捐眼角膜及一切有價值的器官,懇請法院或相關部門給與可行性准許,如願以償,我下跪感謝!

(記者湯園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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