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賈敬龍抗強拆被判死 各界籲「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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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10月20日訊】河北省石家莊村民賈敬龍,因反抗強拆、射殺村長而被判死刑。日前,中共最高法院核準賈敬龍死刑,並將交付執行。19號,近百名中國各界公民發起聯署,說賈敬龍是因遭受巨大無辜傷害才殺人,且沒傷及無辜,又有自首情節,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 ,撤銷核準死刑決定。

賈敬龍是石家莊郊區村民,3年前,在他準備舉辦婚禮時,他的私人別墅被村長何建華帶人暴力強拆,造成賈敬龍的未婚妻悔婚分手,引起禍端。去年大年初一,賈敬龍用改裝後的射釘槍射殺何建華,後被判處死刑。

10月18號,中共最高法院核准賈敬龍死刑,19號辯護律師收到死刑核准裁定書。

當晚,98位中國各界公民發起聯署簽名,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撤銷核准賈敬龍死刑的決定。

聯署信表示:留賈敬龍一命,也是讓憤怒者記住,不傷害無辜,留下一條自首的路。

而聯署發起人薛仁義對《新唐人》表示,賈敬龍射殺村長一案,大陸的自媒體和公知一直都非常關注,大家呼籲最高法「刀下留人」,主要基於以下三點原因。

聯署發起人薛仁義:「第一:賈敬龍的殺人是自己在受到巨大的無辜傷害的情況下發生的,也就是說,被殺的人自己不僅是有極大的過失,甚至有犯罪嫌疑,所以賈敬龍是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實施了殺人。」

至於第二點,薛仁義說賈敬龍沒有傷及無辜,案發後,他去派出所投案自首,被村長家人糾集打手,開車把他撞傷並暴打致重傷,他都沒有實施報復,只是把射釘槍射向草地嚇退行惡者。

薛仁義:「第三,案發後,當地的村委會和當地的一些勢力對賈敬龍的家人,進行了更加沒有人性的打壓,賈敬龍受了傷過後,是說由村委會或者派出所付錢,(但)事後治療傷7萬多塊錢要賈敬龍自己承擔。」

薛仁義說,當下中國社會遭受盤剝、欺凌而憤怒絕 望、忍無可忍的人非常多,如果最高法不撤銷核准賈敬龍死刑的決定,造成的負面影響將是巨大的。

薛仁義:「這個事情給民眾造成的印象就是,你官家不按章程辦事,前面已經有很多高官,有很殘酷的殺人手段,都沒有判處死刑。這樣死者(被殺者)就是說有極大過失、甚至犯罪嫌疑的情況下,人家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殺了人,一點生機都不給人家留,老百姓對法律會失望。」

聯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譚作人說,在中國,一對一的命案一般是不判死刑的,這次中共當局卻把自己立的規矩打破了。

聯署人之一、成都作家譚作人:「為甚麼打破了?因為一方是個平民百姓,一方是一個村幹部,那麼村幹部基層政權是他們榨取老百姓,搞強拆的主要依靠的對像,這實際上,它是用這種判例來為強拆,為這樣違法的行為撐腰,同時懲罰這個敢於反抗、敢於捍衛自己權力的這樣的一些受害的民眾。」

譚作人說,內蒙古「呼格冤案」專案組組長冤殺了人被判18年﹔內蒙古公安廳長趙黎平槍殺情婦被判死緩﹔而村民賈敬龍射殺村霸卻面臨處決,這是中共司法的大倒退。

譚作人:「這個案例的話,我們都覺得它代表了一種惡法,越來越兇惡的這麼一個惡法傾向,所以我們是堅決反對,而且希望通過公民的呼籲、聯署,希望最高法能夠改變它這個撤回死刑的決定,能夠刀下留人。」

著名學者張耀傑撰文說,如果賈敬龍被執行死刑,留給绝望者的唯一選擇,只能是復仇中免除後患的斬草除根、一網打盡,甚至於是欺軟怕硬、恃強凌弱的玉石俱焚、濫殺無辜。

(採訪編輯/李韻 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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