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在審判席上 誰的言行將被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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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陸,如果說以前一段時間網路還是一個相對比較安全的發言平台,那麼現在這個平台也變得不安全了!

近日,中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日聯合下發規定,明確從2016年10月1日起,「網頁、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等網路平台發布的資訊屬電子資料,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資料。」這就是說,你在朋友圈裡說的每一句話,日後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不僅如此,微博!貼吧!

還有簡訊裡面說過的話,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說的更具體點,今後如果你在微博、朋友圈等網路平台批評和反對政府,包括你不認為是在批評和反對政府但政府卻認定你是在批評和反對它的話,你所說的每句話都可能成為對你治罪判刑的證據。

顯而易見,這一新規的出台標誌著中共即將實施對言論自由的新一輪打壓,其恐嚇威懾效應已經大面積顯現。這不,網友大風如刀自陳:「昨天有凱迪網友打來電話,憂心忡忡。其中不乏善意的提醒和忠告,稱新法實施之後或要找人祭旗,最好小心為妙,千萬別當出頭鳥。」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總統羅斯福就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其中名列首位的就是言論自由。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十九條都明確規定:「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當今世界,言論自由已成為人類普世價值的一項基本內容,是凡正常的國家沒有一個不切實保障公民的這一基本權利的。

可中共卻一直逆歷史潮流而動,雖然其制定頒布的憲法也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但它卻有法不依,肆無忌憚的踐踏國人的言論自由。與以往不同的是,現在它又蠻橫的將打壓言論自由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了微信朋友圈等新的領域。不用說,今後如果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等網路平台上繼續批評和反對政府,勢必會被中共扣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尋釁滋事」等一類罪名。

有網友說:「公安有權監聽我們的電話嗎?有權進我們的信箱嗎?有權進我們的私人微信及朋友圈嗎?都沒有。但他們一直可以這樣做,現在宣布說他們有權,只是把以前暗中做的公開了而已。——恐嚇威脅本來就是它們的慣用手段,因言獲罪條例出台,難道不是爾等在文明社會的呈堂證供嗎?!」

沒錯!我相信在未來的歷史審判席上,將被呈堂證供的絕不是正義之士今天對中共的批判和揭露,而是將這些批判和揭露呈堂證從而對當事人進行非法迫害的中共的所作所為。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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