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維平:遼寧省人大代表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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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6日,國內官媒報導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鄭玉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索要財物,搞拉票賄選,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財物問題涉嫌受賄犯罪;搞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可靠的消息來源說,早在遼寧省委書記王玟案發後,遼寧省的所有人大代表,不論是省級,市級,還是縣級的,都一律上繳護照,嚴禁出境,因為多年來,在王玟的袒護下,遼寧省各級人大代表,賄選問題,由來已久,非常嚴重,選舉他人或被他人選舉,都要花錢,並形成了和商品一樣的價格,縣級有縣級的,市級有市級的,省級有省級的,人人皆知,行情看漲,王玟曾經身為遼寧省大權在握的最高官員,不僅縱容包庇,熟視無睹,而且,他也索賄收賄,賣官鬻爵。自他倒台後,保護傘破裂,問題盡露,王岐山下令對遼寧賄選犯罪嚴查。由於犯罪嫌疑人涉及面太廣,金額太大,情節太複雜,換言之,幾乎所有的人大代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查誰不查誰,抓誰不抓誰,查過如何穩定大局,令中紀委頭痛,故指示一律不得出境,以防外逃,等待最後結論。

可靠的消息來源說,鄭玉焯不過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個,之所以抓他,一是他賄選問題嚴重,官職比較高;二是他是王玟的重要黨羽,王玟因妄議中央而被抓,他是江澤民,曾慶紅的小兄弟,而鄭玉焯是王玟的小螞蚱,官媒說,鄭玉焯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玉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其實,像鄭這樣的官員較多,他貪腐的原因來自體制,上級官員給他的權力太大,在交通廳工作時,遼寧經濟熱點較多,建公路,上項目,搞規劃,批資金,審批大權一度在握,批給誰都得收錢,這是極其盛行的行規;當他進了省人大,就自然把「賄選」當成名正言順的新的生意,下級的有錢人,包括各地的大款,大腕,只要有錢有勢,都想搞一個人大代表的「紅帽子」,就必須首先向他行賄。

據稱,「賄選」的程序是這樣的,省市縣先確定代表人數名額,再由地方領導確定賣價,由於地方大員對官商勾結的歷史最清楚,很快就會找到權錢交易的目標,一些商人為了躲避公檢法某些官員的敲詐勒索,枉法追訴,一方面讓家人遠去海外置業,轉移資產,自己也辦理了護照;一方面花錢買下「人大代表」的頭銜,加速做生意,不惜任何代價,因為法律規定抓捕人大代表,要走較難的人事程序,這就成了有錢人搶手的一個「紅帽子」,而上級官員深知他的價值,故一律獅子大開口,每年兩會前夕,是賄選收錢的旺季,沒選上的富人,不怨別的,只怨錢少或送錢的途徑不暢,選上的人再收其他官員的錢,比如,某市某官要當市長,副市長,必得人大代表投票,每一票都要以錢說話,動輒上萬,上百萬,甚至千萬。這事已成為公開的密秘。

可靠的消息來源說,遼寧省近些年的兩會上,人大代表住地成了行賄受賄的大本營,「屠宰場」,行賄者一律用現金交易,怕留下證據,不通過銀行轉賬,有的用房車拉,有的用麵包車載,成箱成捆的,一批批地互相送禮,胃口越來越大,金額越來越高,所謂「屠宰」是地方土話,是「宰客」的意思,遼寧省各地都有富裕起來的人,比如,鞍山的鎂礦,遼陽弓長嶺的鐵礦等老闆,大連長山列島的養海參的,海城做服裝生意的老闆,丹東養蠶和開發玉石的大亨,各地官商勾結拿到地產開發項目的富豪,等等,這些人都通過「賄選」而成了人大代表,甘願被狠狠地「宰」上一刀。筆者一位當年的記者同行戲稱,大刀向富人頭上砍去,砍得他們樂呵呵,「賄選」一窩又一窩。由於層層行賄受賄,互相保護,形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集團,只要是上級下派的地方封疆大吏,很容易被腐蝕倒下,假如不收禮,不入群,就會被排擠出局。

遼寧省目前禁止所有人大代表出境,其原因還在於有不少已戴上「紅帽子」的人,身藏外國護照或綠卡,對中共的制度沒有自信,只相信金錢的魔力,為了保住已有的財富,頗費心思,由於不少人的親友在美國,加拿大等地,還購置了房屋土地,下一代在接受當地教育,晚年另有打算,故此,他們普遍對禁止出境不滿,有人說,換了別的官,不改行規,新來的大員抓舊的小吏,過一段時間,一切如舊,「賄選」的頑疾不會根除。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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