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貪賄300萬可判死刑 監獄如何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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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6年04月20日訊】日前,中共「兩高」發佈新的司法解釋,稱官員貪賄300萬元以上的可判處死刑。消息出來後,引發廣泛議論,民間認為,在中共體制下,如果真正執行該規定,恐怕中共高官都難逃,監獄也裝不下這麼多的貪官。那麼為何當局還要出來這樣的規定呢?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的分析報導。

4月18號,中共「兩高」聯合發佈有關貪污賄賂刑事案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釋。根據該解釋,貪污或受賄如果「數額特別巨大」,即300萬元以上,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若同時具有法定從寬等處罰情節,可緩刑兩年執行。同時,「數額巨大」的標準被定為20萬以上,300萬以內。「數額較大」的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被調至3萬元。

大陸獨立調查記者黃金秋:「他在彰顯他反貪的決心,就是說如果你受賄達到這個數額的話,你有可能會掉腦袋。第二點,辦案單位有可能給他縮短貪腐的數字,據我所知,有的辦案單位它的辦案經費就是來源於這些貪腐官員的非法財產,貪污1000萬,我給你報300萬以下。」

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現在是制度性腐敗,300萬就可以判死刑,那可能真的是監獄裝不下了。定300萬就可以判死刑說明中央的反腐決心,好像又在加大力度,但是不從制度上根本杜絕貪腐的土壤的話,那就跟割韭菜一樣的割不完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山東某法院法官告訴《新唐人》,當地發改委處長受賄一億元,同僚們都說他太「廉潔」了,因為批一個煤礦就可以得到5000萬。這位法官說,民間都在流行受賄一億太「廉潔」的說法,如果真正實施300萬判死刑的話,應該不會有幾個官員能活下來。

事實上,能夠上到新聞版面的中共貪官,也確實動輒以億計算。山西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涉案金額高達25億元以上。

去年末,官媒報出的河北大名縣委書記邊飛就受賄1億,購買翡翠就花費4300餘萬元,瑪莎拉蒂三輛。

而像周永康這樣的大老虎,貪污數額一直是迷,網路曾經流傳周永康家族貪污數額達9000億,《路透社》報導至少近千億。判決時,中共官方卻宣佈周永康受賄只有1.29億。

正在面臨被審判的郭伯雄,外界盛傳涉案也是達到上千億。香港《爭鳴》雜誌稱,令計劃家族查封的財產達837億元,流出境外資金則有45億美元,合計同樣超過1000億。不過,到時中共宣判郭、令涉案金額會是多少,外界不得而知。

黃金秋:「這個涉及到兩個方面,第一不希望讓老百姓看到官員貪污太厲害了,讓老百姓太震撼了,接受不了會不會激起民怨,出於維穩的角度,他肯定有意壓縮。第二點他有一些貪腐數字可能是對不上號的,很難去作為證據,那這種情況也定不了他的罪。」

新的《解釋》還稱,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其中強調,「終身監禁一經作出應無條件執行,不得減刑、假釋。」

也就是說貪腐官員一旦被判為死緩,都將面臨加裁終身監禁的可能﹔而被判處終身監禁,就意味著將把牢底坐穿,不能夠獲得任何減刑抑或假釋的機會。

大陸時政評論員陳明慧認為,除了犯有破壞人權罪行的貪腐份子外,一般的貪官可以考慮給他們從新做人的機會。

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讚寧指出,因為中共治下的腐敗屬於制度性腐敗,要想根除腐敗應該從制度下手,讓民眾有權罷免貪官。

採訪編輯/劉惠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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