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再增金 便利簽增到161個國家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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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12月31日訊】12月30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通知,持中華民國護照的國人赴世界各國及地區可以享免簽證、落地簽證及電子簽證等簽證便利待遇數目再增加3個,分別是烏茲別克、智利和盧安達,便利簽證的總數由原來的158個增至161個。

據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的通知,持中華民國護照去智利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Chile)可免簽證,烏茲別克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可落地簽,盧安達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Rwanda)可電子簽證。

智利: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至少要在6個月以上,可以免簽證入境智利,申請類別限「觀光簽證」。入境目的包括觀光、商務、探親及宗教等,每次停留最多90天,請務必備妥回程機票及旅遊計畫相關資料。

烏茲別克: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至少要在6個月以上、回程(或下一段航程)機票、經烏國外交部核准之邀請函(可委請烏國旅行社代辦)及住宿旅館名稱、地址、電話等資料;於入境烏國首都塔什干(Tashkent)時(按:限由首都入境),繳交簽證費(40至140美元不等,依停留時間而定),可獲發單次觀光落地簽證。

外交部提醒國人入境烏國前,須備妥上述申辦簽證資料,入境時請確實填寫海關申報單,獲發落地簽證後,請即檢查該簽證的停留期限及出境日期,如有疑問,應當場詢問烏國移民局官員。停留達3日以上者,務請向住宿旅館辦理登記,以免違法受罰。

智利盧安達:國人赴盧安達短期觀光或商務考察,可至該國移民總署(Directorate General of Immigration and Emigration)電子簽證網頁(https://www.migration.gov.rw/index.php?id=203)申辦簽證同意函(Entry Visa Acceptance),以持憑登機並在抵達盧國時換發正式簽證入境;申辦費用及可停留時間詳參該網頁our services項下之Visa專區。

(責任編輯: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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