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顯達:雲南「最美警察」與女子通姦說明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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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網12月18日報道,雲南省昭通市綏江縣紀委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曾被譽為雲南「最美警察」的綏江縣公安局辦公室主任苟禎鴻被舉報「玩弄女性騙錢索賄」一事,已初步查實苟禎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女性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準備對此立案。

中國人有唯美情結。大凡被譽為被「最美」之類的人物,往往都是真善美合而為一的人,或至少在道德上是清清白白的人。否則,如果被輕易冠上一個「最美」的封號,而後又因各種污濁不堪的劣行曝光,難堪的倒不是「最美者」,而是給其封號的人。

已記不清具體的年份了,大約是二年吧,四川就曾有一個縣委書記被屢屢評為「焦裕祿」式的好乾部,誇他如何如何清貧自守,廉潔奉公,勤政為民,而後來東窗事發出來的真面目卻是一個大奸似忠的傢伙,一個不擇手段、瘋狂斂財的腐敗分子。這種形象上的巨大落差,曾讓授予這個焦裕祿式好乾部的部門因之蒙羞了好長一段時間。

在此前多次公開報道中,曾被評為昭通「最美警察」的苟禎鴻又是怎樣翻雲覆雨地蛻變成一個如此道德不堪的「艷照人」了呢?

據悉,12月4日雲南當地論壇出現一署名「王玉梅」的舉報帖,稱苟禎鴻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後被其帶到單位宿舍發生了性關係,並曬出一張雙方的「艷照」和一張苟某簽名的50萬元「借條」。當事人在舉報帖中除留下「全名」,還有身份證號以及家庭住址。

能留下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及家庭地址的舉報帖子,不大可能是栽贓陷害的誣陷帖。民告官,若沒有確鑿的證據和事實,若沒有難言的隱情和苦衷,誰又可能冒此風險呢!

被告者,如若是清清白白的,冰清玉潔的,又何不敢出來當面對質或對薄公堂,以洗清白。而若用恐嚇、辱罵的方式對付舉報者,則身上必有把柄或劣行。

事情果然如此演繹。

12月13日,「王玉梅」再次發帖稱,舉報以來,多次接到陌生恐嚇、辱罵電話,感覺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另據澎湃新聞網記者透露,12月18日上午綏江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證實,已經看到「王玉梅」12月13日所髮網帖,並報送有關領導,但是並沒接到「王玉梅」關於被威脅恐嚇的投訴或反映。

這個雲南的「最美警察」與舉報女究竟幹了哪些玷污其「最美」封號的骯髒事。透過王玉梅的舉報帖子,要義是苟某(結婚狀態下)於2011年5月2日將醉酒當事人(兩人曾系同學)帶回新灘派出所的宿舍,並在其「朦朦朧朧」的狀態下兩人發生了關係;隨後苟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後,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苟並未離婚。

如若是酒後失德,或醉酒後失控了性情,這還可以諒解個一次二次的。但從苟以離婚娶當事人為由交往後,當事人兩次懷孕兩次墮胎,但苟並未離婚——這些細節上看,兩次懷孕兩次墮胎,這絕不再是醉酒後的性情失控行為,而實則是清醒狀態下的理性行為。承諾離婚娶人,卻並未離婚,要麼是離婚不掉,要麼是壓根兒不想離婚,並以離婚娶人作誘餌,以期與舉報人保持長期不正當性關係。不忠於自己的婚姻,而卻在自己的同學圈裡搞婚外情,或運用自己手中的那點權力,硬搞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係,這毫無疑義地證實了苟這個雲南的「最美警察」在道德上是一個十足的小人。這種道德上的劣行與其「最美警察」的封號是絕對難以包容在一起的。

所以,「最美警察」蛻變為一個人人切齒的通姦人,這不僅僅是苟本人的恥辱,也更是授予其「最美警察」封號人的恥辱。

尤其值得我們反省的是,為何我們授予「最美麗」、「最廉潔」之類的道德標杆,都一個個立不起來呢?諸如此類的評選到底在哪些環節上出了問題?為何我們總是被這些人的偽裝所蒙蔽?

如若在我們授予他們各種「最美」、「最佳」封號之前,少一些聽風是雨式的快評,而是耐住性子地通過公開舉報的方式對他們進行道德、政治、思想、財產等維度上的全方位審查,等到坐實了之後再授予,這也許會少鬧出一些政治上的笑話來。

2015年12月19日初稿於論道書齋胡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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